
具體而言,第一項決定是批准胡志明市四環路投資建設項目,其中子項目2-4:建設從Thầy Cai渠至胡志明市-忠良高速公路段,長約42.05公里。
起點位於後義社(西寧)的Km0+500處,終點位於胡志明市-忠良高速公路交叉口處的Km42+550處。路線經過後義、德立、和慶、德惠、盛利、平德、奔力(西寧)等社。
另一項決定是批准子項目2-5:建設從胡志明市-忠良高速公路至協福港段,長約35.77公里。
起點位於奔力社胡志明市-忠良高速公路交叉口的Km42+550處,終點位於協福港區域胡志明市協福社的Km78+323處,連接南北軸線。路線經過奔力、美安、隆岡、瀝堅、美麗、美祿、福永西、芹德、新立(西寧)等社以及協福社。
兩個子項目的完建階段均將建設100級高速公路,橫斷面8車道,設計時速10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43米。
第一階段分期投資將建設100級高速公路,橫斷面4車道,設計時速10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5.5米。
這兩個子項目均採用BOT項目合同形式(建設-經營-移交)。
在這兩項批准決定中,開始收費的基礎票價最低為2100越南盾/公里,最高為7980越南盾/公里。

招標將採用投資者選擇方式,在國內進行廣泛招標。西寧省交通工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將是合同簽署和招標邀請機構。
據此,子項目2-4的總投資額為204850億越南盾,其中國家資本參與約53380億越南盾(中央40040億越南盾,西寧13340億越南盾)。
投資者參與項目的資本約151470億越南盾,其中自有資本約22720億越南盾(15%),銀行貸款約128740億越南盾(85%),貸款利率暫按約10%計算。
該子項目的工程及基礎設施系統運營、經營期限預計為22年11個月,將在項目談判和合同簽署階段具體確定。
期限屆滿後,投資者將工程移交給國家主管機構管理。
子項目2-5的總投資額為228130億越南盾,其中國家資本參與約92460億越南盾(中央69350億越南盾,西寧23110億越南盾)。
投資者參與項目的資本約135670億越南盾,其中自有資本約20350億越南盾(15%),銀行貸款約115310億越南盾(85%),貸款利率暫按約10%計算。
投資者在該子項目中的工程及基礎設施系統運營、經營期限預計為25年4個月。
胡志明市四環路長約159.31公里,分為10個子項目。西寧省負責實施3個子項目,路線長約78.3公里(其中包括屬於胡志明市地段的3.8公里)。
除上述兩個子項目外,西寧省正在實施子項目1-4:補償、支持、安置及建設輔路,總投資額為249720億越南盾,來自公共投資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