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已向Cienco 4集团股份公司、Vinh市绕城公路BOT分公司、VETC自动收费有限公司及第二公路管理区发出文件,决定自2026年10月20日0时起,暂停Bến Thủy收费站和Bến Thủy 2收费站的道路使用费征收,为期30天。这两个收费站对应的是Vinh市绕城公路建设项目以及从Bến Thủy桥南至Hà Tĩnh市绕城公路北的国道1号升级扩建项目,均以BOT合同形式实施,自2014年1月起投入运营。

公路局表示,在跟踪管理和民众、地方政府反映的基础上,发现Vinh市绕城公路及国道1号相关路段存在多处长期未解决的损坏,潜藏交通安全和工程安全隐患。该局已多次发文要求投资方和项目企业修复,但对方未按规定及时、彻底处理。第二公路管理区已对Vinh市绕城公路BOT分公司作出两项行政处罚决定。2026年9月11日至10月9日期间,项目企业虽实施了修补坑槽、处理严重开裂路面、铣刨填补车辙、修整路肩和标志标线等作业,但线路上仍有多处损坏未处理。

公路局认定,投资方和项目企业存在未及时处理养护质量问题的违规行为,且已导致多个交通安全风险点,包括路面多处损坏、标线模糊失效、Bến Thủy桥钢梁系统严重损坏、多座桥梁桥头引道严重沉陷等。根据法律规定和BOT合同,公路局决定暂停收费30天。暂停收费的时间将从投资方的收费期限中扣除,暂停收费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投资方按合同规定自行承担。

公路局要求Cienco 4集团和Vinh市绕城公路BOT分公司严格执行暂停收费决定,完成财务账目等必要手续,并紧急调集人力、设备和资金修复车辙、沉陷、路面开裂、标线脱落等损坏,确保质量和交通安全。暂停收费期间,投资方仍须做好道路管理和养护,保障通行安全顺畅;修复完成后须报告公路局,由该局评估是否恢复收费。若未修复或修复质量不达标导致交通事故或工程事故,投资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路局还要求投资方与交警和地方当局配合,合理分流交通,开放收费车道让车辆自由通行,避免收费站区域拥堵;安排人员值守保护收费站资产,并通过媒体和收费站公告暂停收费信息。VETC公司须按时暂停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服务,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并公告信息。第二公路管理区负责主持暂停收费工作,每周报告进展,并在修复完成后组织检查验收,向公路局建议结束暂停收费或提出进一步处理措施。公路局同时建议Nghệ An和Hà Tĩnh两省建设厅及公安部门派员配合,保障收费站区域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