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部已向各高校发出公文,要求公立与私立高校依据政府第238/2025/NĐ-CP号法令,对每个培养层次、专业和培养项目的学费标准进行核查。该法令为2026-2027学年公立高校设定了分学科门类的学费上限。

根据法令,尚未自主保障经常性支出的公立高校,医学与药学类学费上限最高,为每人每月350万越南盾;护理、助产、营养、口腔颌面、医学技术、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为266万越南盾;数学、统计、计算机、信息技术、工程技术、制造加工、建筑与建设、农林水产、兽医类为209万越南盾;艺术类最低,为171万越南盾。复合学科、跨学科专业的学费上限,按各组成部分专业学费的平均值确定。

对于自主程度更高的公立高校,法令允许按系数上浮:自主保障经常性支出的高校,学费上限为上述标准的2倍;自主保障经常性和投资支出的高校,为2.5倍。硕士学费上限为对应本科标准的1.5倍,博士为2.5倍。半工半读和远程教育学费不得超过对应全日制学费的150%。

私立高校可自主确定学费和其他教育服务价格,但须确保弥补成本并依法公开,向学习者和社会作出说明,并阐明价格构成、路线图及后续年度涨幅,其中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涨幅不得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