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庆和省税务机构建议撤销118份土地补税通知的原因

越南庆和省税务机构建议撤销118份土地补税通知的原因

据越南庆和省第4税务分局(前身为庆和省南区税务分局)向庆和省税务局报告:自2026年7月初以来,许多家庭根据该税务机关发布的补充征税通知,要求调整土地款债务。其中,有居民提交了申诉书,并有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按照已失效的法律规定计税而补征土地款

据庆和省第4税务分局报告,该局已针对家庭和个人转换土地使用目的的卷宗发布了118份补充财政义务征税通知,要求相关居民补缴总额近110亿越南盾(其中超过108.9亿越南盾为土地使用目的转换费,其余为登记税)。

已有71户按照补充征税通知缴纳了土地款(超过37.3亿越南盾),还有47户未缴纳。

上述全部118起案件均在《2024年土地法》生效(2024年8月1日)之前提交了登记手续和转换土地使用目的的卷宗。

然而,主管国家机关批准转换土地使用目的的时间却在2024年8月1日之后。

根据《2024年土地法》,由省级人民委员会根据旧《土地法》(2013年)发布的地价表将继续适用至2025年12月31日,并用于在上述期限内计算家庭和个人转换土地使用目的时的土地使用费。

《2024年土地法》不再规定适用地价调整系数来确定获准转换土地使用目的的家庭和个人的财政义务。

因此,庆和省关于地价调整系数的决定自2024年8月1日起已失效。

然而,2024年11月11日,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12721/UBND-XDNĐ号文件,指示在省尚未发布新地价表期间,继续适用(旧)地价表,并乘以该省决定中规定的地价调整系数(该系数自2024年8月1日起已失效),以确定从《2024年土地法》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积压土地卷宗的“土地财政义务和税费”。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当时庆和省税务局已部署其下属的各税务分局(后来成为直属的基层税务单位)在全省范围内按上述文件指示执行。

该省已失效的地价调整系数被应用于计算土地使用费,导致庆和省获准转换土地使用目的的家庭和个人(在《2024年土地法》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需缴纳的土地款增加,其中包括第4税务分局已发出补充征税通知的118起案件。

法院撤销违反《2024年土地法》的土地补税通知

近日,庆和省延庆县一名居民将土地使用目的转换为住宅用地,被庆和省第3税务分局“通知补缴”土地财政义务,需补缴的土地款大幅增加。

因此,该居民向法院起诉庆和省第3税务分局,要求撤销这些补税通知。

审理结果,庆和省第三区人民法院接受了起诉人的请求,撤销了该延庆县居民家的两份土地补税通知(包括土地使用目的转换费和登记税)。

根据判决,这两份土地补税通知均违法颁发,因为执行了庆和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11月11日第12721/UBND-XDNĐ号指示文件,该文件关于土地款计算的规定不符合《2024年土地法》。

基于上述判决结果,第4税务分局就困难情况报告并请求庆和省税务局对已发出的118份土地财政义务补缴通知作出处理指导。具体而言,即“建议发布撤销上述土地财政义务补缴通知的通知”。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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