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在北宁省VSIP北宁一工业园举行的“包装转型:迎接2026年8月生效的欧盟法规(PPWR)及EPR机制”研讨会上,河内自然资源与环境大学高级讲师阮氏表示,越南出口商需要进行重大调整以符合欧盟新包装法规,而这一转型也为先进回收领域的投资带来了重大机遇。
8月生效的PPWR是一份长达120页的综合框架,涵盖塑料、纸张、玻璃和木材等包装从设计、生产到回收和处置的全生命周期。该欧盟法规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包装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同时确保欧盟单一市场的平稳运行。
该法规适用于所有经济经营者,包括制造商、供应商、进口商、分销商和消费者。首次在欧盟成员国市场投放包装的生产者需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EPR)义务并支付回收费用。

更严格的回收要求
根据PPWR的可回收设计(DfR)要求,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必须可回收,并按照回收性能分级系统进行分类。
到2030年,包装必须至少达到A级(可回收率95%)、B级(80%)或C级(70%)。到2035年,包装必须“大规模回收”,而从2038年起,只有可回收率超过80%的包装才被允许进入欧盟市场。
该法规还引入了多项针对特定产品的要求。自2026年8月12日起,欧盟将禁止在纸托盘、纸盒和包装材料中使用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因此,食品和海产品加工商需要消除PFAS涂层,并准备技术文件和符合性声明(DoC)。
一次性塑料包装将逐步淘汰,从2030年起许多用途将被禁止,这要求农产品出口商转向其他替代品,如网袋、纸包装或经认证的可堆肥材料。
PPWR还设定了强制性的最低回收含量目标。一次性PET饮料瓶和敏感食品接触PET包装的回收含量必须从2030年的30%增加到2040年的65%。其他敏感塑料包装必须至少含有10%的回收材料,而其他塑料包装的要求将在同期从35%提高到65%。
从2028年2月12日起,茶包、咖啡胶囊和饮料过滤袋,以及直接贴在水果和蔬菜上的标签,必须在欧盟范围内进行工业堆肥。
阮氏表示:“食品饮料行业将是受影响最直接的行业之一,因为它严重依赖食品接触包装和一次性塑料。”
对于酒精饮料,玻璃瓶和铝罐更容易达到最高可回收等级。然而,标签、收缩套和粘合剂需要重新设计,以避免污染回收流。根据再利用目标和欧盟的押金返还系统(DRS),到2030年,至少有10%的饮料产品必须以可重复使用的包装销售,这使得面向欧洲零售商的出口商参与收集和瓶罐返还系统变得越来越重要。
化妆品和家居清洁产品通常使用HDPE、PP和PET包装,也将面临更严格的规定。从2030年起,非食品接触塑料包装必须至少含有35%的消费后回收(PCR)塑料,同时酒店迷你洗浴用品将被禁止,改用可补充的分配器。

新的投资机遇与沉重的合规负担
阮氏表示,欧盟PPWR与越南EPR框架的结合将加速四大行业转型。
制造商需要围绕DfR原则和单一材料结构重新设计包装,投资食品级回收技术和PCR生产,扩大纸基和可生物降解包装的使用,并通过技术文件、DoC和可追溯系统加强数据透明度。
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将是从难以回收的多层包装(如PET/铝/聚乙烯复合层压材料)转向完全由聚乙烯或聚丙烯制成的单一材料包装。
阮氏表示:“最大的挑战是获得认证的回收塑料。越南出口商将越来越需要证明其包装中使用的食品级回收PET、PE和PP的来源和质量。”越南大多数回收设施仍处于小规模,依赖过时的技术,生产的回收塑料往往无法达到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或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认证的欧洲食品接触标准。
阮氏表示:“与此同时,这也带来了巨大的投资潜力。越南在发展采用瓶到瓶技术、能够生产高品质食品级回收塑料的现代回收工厂方面,还有很大空间。”
纸包装、瓦楞纸板和木质包装也有望因其强大的循环性而受益。越南纸包装制造商可以通过FSC认证证明合法木材来源,并在生产中消除PFAS,从而获得竞争优势。
工业可堆肥生物塑料预计将成为特定产品类别的强制性解决方案,包括茶包、咖啡滤纸、水果标签和超轻塑料袋。
阮氏表示,合规不仅涉及包装设计的改变,还涉及行政和技术文件的大幅增加。从2026年8月12日起,越南包装制造商实际上需要在提供产品的同时提供合规数据,包括重金属和PFAS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包装空隙率测量值以及验证回收塑料来源的文件,以便欧洲客户准备DoC。
为适应做好准备
阮氏为企业提出了三阶段路线图。短期内(2026年),企业应消除包装中的PFAS和重金属,根据附件VII准备技术文件,为运往欧盟的货物完成符合性声明,并确保包装空隙率保持在50%以下。
2027年至2029年,企业应将多层包装重新设计为单一材料替代品,测试回收树脂混合物,并确保瓶罐符合DRS要求。
从2030年起,企业应全面遵守循环经济要求,在包装中使用至少30%-35%的回收塑料,达到DfR标准下A级或B级可回收性,并集成二维码或其他数字数据载体,以支持可追溯性和回收说明。
阮氏表示:“了解国内和国际监管框架是帮助越南企业融入欧盟PPWR和ESPR等全球标准的基础。”
阮氏还呼吁政策制定者加快制度改革,使越南法规与欧盟框架协调一致。她建议制定关于DfR、最低回收含量要求和单一材料包装的国家标准,同时引入类似于EFSA和FDA管理的回收塑料食品接触安全标准。
她还呼吁加大对废物收集、分类和回收基础设施的投资,包括借鉴欧洲成功模式,在河内、胡志明市和岘港试点全国性的PET瓶和铝罐押金返还系统。
发展现代回收工业园区、将非正规回收村迁入配备废水处理系统和排放处理系统的受监管工业区,并通过税收优惠、优惠信贷和政府补贴支持瓶到瓶回收项目,将有助于越南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回收能力。
阮氏还提出了一揽子财政激励措施,包括对绿色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先进回收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对使用经认证回收塑料或可堆肥包装的产品提供增值税优惠、为研发项目提供优惠绿色信贷,以及优先采购使用回收或可重复使用包装产品的绿色公共采购政策。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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