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提议将网约车司机、在线卖家、建筑工地劳动者纳入强制社保

越南提议将网约车司机、在线卖家、建筑工地劳动者纳入强制社保

内务部正在起草修订、补充《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草案文件中,财政部、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等多个单位继续提出关于补充强制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的建议。

具体而言,草案建议将以下对象纳入政府规定的强制社会保险:个体经营户的户主、个体经营者、从事运输、配送、销售服务(包括彩票代理、彩票公司的(流动)彩票销售员、彩票代理)、通过数字平台、技术应用或灵活就业模式进行中介、交易对接及类似活动并获得收入的人员;试用期劳动者、学徒劳动者、职业见习人员、签订一个月以下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关于提议理由,上述单位认为,要按第28号决议(到2030年实现约60%劳动力参保)实现社保覆盖目标,剩余时间约4年,是巨大困难和挑战。

与此同时,通过数字平台、技术应用或灵活就业模式提供劳务、运输、配送、销售、在线销售、中介等活动获得收入的群体,是与技术和数字化转型相关的新型劳动形态,未来将日益发展。

因此,建议起草机构规定将上述群体纳入强制社会保险参保范围。

技术司机(网约车司机)

根据提议,对于网约车司机,缴费基数依据网约车司机与数字技术平台签订的合同确定。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参考标准的20倍。

关于缴费方式:将按月缴纳社会保险,通过技术应用经营组织、数字平台管理方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数字经济组织缴纳,或通过个人领取工资、收入的账户收取。

越南提议将网约车司机、在线卖家、建筑工地劳动者纳入强制社保

在线卖家

对于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在线销售的个人,根据提议,缴费最低为参考标准,最高为参考标准的20倍。12个月后可选择新的缴费水平。

已登记参保但之后发生变化的情况,继续参保不得减少(缴费)。

关于缴费方式,将按月缴纳社会保险,通过技术应用经营组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管理方、具有支付功能的数字平台管理方(包括国内外组织)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数字经济组织缴纳。

缴费率为工资的22%,作为向养老和遗属基金缴纳强制社会保险的依据。

建筑工地劳动者

另一个被提议的群体是建筑工地劳动者。据此,对于使用建筑工地劳动者的企业,如不参加强制社会保险,税务机关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不予结算工资和保险费用。

据提议机构称,建筑企业通常按日工支付工人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以逃避缴纳社会保险,或让工人辗转多个工地,以延长工作期限至14天以下,从而逃避参保。

许多情况下,工程发包给施工队长,但队长没有法人资格,无法像企业一样为队员缴纳强制社会保险,或者需要从承包款中额外支付一部分工资,让个人自行参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

需要认真研究和评估

关于这一内容,在法律草案文件中,内务部明确表示不予采纳,并建议按法律规定保持不变。

内务部认为,扩大社会保险参保对象范围的规定需要认真研究和评估,以免影响和扰乱劳动者的生活。

财政部的建议内容涉及多个法律部门(劳动、经营登记等)的调整范围,内务部将与财政部协调,进行更具体、详细的研究评估,并报请有权机关审议决定这一问题。

对于经营户户主,内务部明确指出,2024年《社会保险法》已补充纳入强制社会保险参保对象范围,并规定于第158/2025号法令。

此前,关于将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在线卖家纳入强制社会保险缴费范围的提议已多次提出。

在6月份的答复中,内务部表示,不属于强制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的劳动者,如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在线卖家、合作者、保险代理人员等,将属于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采用灵活缴费方式。

国家也有多项支持自愿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政策。

因此,对于上述人员,从自愿参保转为强制社会保险后,将不再享受自愿参保的支持政策。

同时,缴费方式不能保证适合参保对象的灵活性。

因此,内务部表示暂未将这一内容纳入法律修订,并建议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以提高该群体的可及性。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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