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卫生部建议各地方检查辖区内属于价格申报对象的医疗设备经营组织;按照规定新发布或更新、补充名单。
不得高于明码标价出售医疗设备
据此,列入名单的经营组织必须按照内容、表格和期限完整申报价格。此外,越南卫生部要求各地方加强对医疗设备明码标价的管理。
各医疗设备经营组织和个体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码标价必须是包含各项税费和费用的销售价格(如有),同时要标明商品数量或重量。
明码标价必须清晰、易于观察、易于识别,在经营场所、零售点、展示厅、展销会、展览会、网站、电子商务平台和其他销售形式中都要如此。
特别是,经营组织和个体不得高于明码标价出售,并且价格变动时必须立即调整明码标价信息。
对于以套餐形式销售医疗设备并附带运输、安装、维护、培训、耗材或其他服务的情况,越南卫生部要求必须明确公开设备价格和各项附带费用。
重点检查价格异常迹象的地方
越南卫生部建议地方专业卫生机构主持或配合财政机构、市场管理力量和相关部门,制定检查医疗设备价格申报、明码标价和按明码标价出售情况的计划。
重点检查对象包括:未进行价格申报、未按时限申报或内容不完整的经营组织;不明码标价、标价不清晰、引人误解的;高于明码标价出售或利用商品紧缺状况不合理涨价的。
违规行为将按规定受到处理或建议主管机关处理。
此外,如果发现违反竞争、贸易、税务、发票、招标或其他领域法律的迹象,职能部门必须及时将信息和材料转交主管机关审议处理。
越南卫生部还建议各地方及时接收和处理关于不申报价格、不明码标价、高于明码标价出售或医疗设备价格异常表现的反映和建议。
同时,推动信息技术在接收、管理、汇总和开发价格申报数据中的应用,逐步标准化数据,按规定与价格数据库连接、共享。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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