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两名前副县长因违规批准出售183套防洪安置区宅基地被判刑

越南两名前副县长因违规批准出售183套防洪安置区宅基地被判刑

8月17日,在初审后,芹苴市人民法院对4名被告作出宣判,他们是前凤协县(原后江省)的前干部,涉及批准不符合条件者购买两个防洪安置区宅基地一案。

具体而言,法院宣布4名被告均构成利用职务便利在执行公务中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胜(66岁,前凤协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5年6个月有期徒刑,陈空印(57岁,前凤协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5年有期徒刑,阮清田(49岁,前凤协县土地发展中心副主任)2年有期徒刑但缓刑,白越孟(49岁,前阳树镇人民委员会主席)1年6个月有期徒刑但缓刑。

此外,法院责令4名被告连带赔偿损失,向国家财政缴纳近44亿越南盾。

另外,对于已移交尚未收回的182块地块,法院建议有权土地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根据起诉书,凤协县人民委员会(原后江省)在阳树镇和新平-桑桥两处规划了防洪安置区,共712块宅基地。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被告未经有权机关许可,擅自增加标准,将更多对象纳入评审并安排在上述两个防洪安置区中接受宅基地。

调查过程认定,2011年至2015年间,由凤协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文胜(评审委员会主席)、后由副主席陈空印主持的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批准了492个对象(相当于492块宅基地)在上述两个防洪安置区中按揭购买宅基地。其中,有183个不符合获益条件。

起诉书认定,陈文胜的违规公务行为给国家财政造成近44亿越南盾损失;陈空印作为共犯造成24亿越南盾损失;阮清田造成近20亿越南盾损失;白越孟造成14亿多越南盾损失。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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