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交警局表示,不保持安全距离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该规定并非为难司机,而是旨在养成保护自身安全的良好习惯。
据交通警察局(交警局,公安部)的通知,自8月27日起,第3号高速公路陆路交警队将对在法云-桥艾-高蒲-梅山-45号国道-宜山高速公路上不遵守安全距离规定的司机进行处罚。
关于处罚,交警局表示,在高速公路上保持安全距离是驾驶员需要养成的习惯。在100公里/小时的速度下,车辆每秒行驶约28米。距离100米时,只有约3.6秒来发现、反应和处理情况,这是确保安全的最短时间。
统计显示,高速公路上严重交通事故总数中高达30%以上直接源于这一原因。因此,交警局确定,要彻底预防事故,就必须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安全距离规定,在风险尚未变成后果之前。

未来,交警将加强最大限度应用智能监控摄像头系统和专业技术设备,集中管控、非现场处罚以及直接处罚违规行为。
根据第38/2024号通知关于机动车、专用摩托车在道路上参与交通的速度和安全距离的规定,在正常天气和路面干燥的情况下,以超过60公里/小时速度行驶的车辆与前车必须保持至少55米的安全距离。如果距离低于55米,司机将被视为违规。
当车流量增大或前方发生事故造成拥堵时,低于60公里/小时行驶的司机必须主动与自己的前车保持合适的安全距离。该距离取决于车辆密度、实际交通状况,以确保安全。
在雨天、有雾、路面湿滑、道路弯道、坡道、视线受限的情况下,驾驶员必须调整安全距离,使其大于标志上标示的数值或良好天气条件下规定的数值。
“保持安全距离不是为难司机的规定,而是养成安全习惯,帮助保护自己、家庭和社区”,交警局代表表示。

根据第168/2024号法令,未保持安全距离但未发生碰撞的,司机被罚款400万至600万越南盾;驾驶证扣2分。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大幅增加至2000万至2200万越南盾,驾驶证扣10分。
目前,为帮助交通参与者准确调整车距,道路管理单位已沿高速公路坡道车道设置了0米-50米-100米距离标志组。
越安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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