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4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就《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和《消防、灭火与救援法》若干条款的修正补充法案提出意见。
建议取消消防验收检查程序
公安部副部长、上将黎文线代表政府呈递报告并表示,关于修改补充消防、灭火与救援法,草案取消了消防验收检查工作程序。
同时开展事后检查,结合对投资方、工程所有者、交通工具所有者执行消防验收法律规定情况的检查。
草案取消了消防、救援车辆及耐火阻燃材料、构件投放市场前的许可证程序;按照产品质量和商品法律规定管理消防、救援车辆。
国会国防安全对外委员会主任黎进四在陈述审查报告时表示,关于消防、灭火与救援法,委员会常务机构提醒需要明确规定场所负责人、家庭户主、交通工具所有者在严格遵守消防审核、设计内容方面的责任。
同时,对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和交通工具维持与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相一致的消防要求。
委员会常务机构建议补充规定投资方、工程所有者、交通工具所有者的法律责任以及独立单位的资质标准,以避免发生安全风险。
委员会常务机构建议规定事后检查机制、电子数据共享和分级风险管理,以确保减少行政程序不会降低国家管理效力,并为工程投入运营后的检查、监察和违规处理奠定基础。
随后,国会副主席阮氏清发言,建议政府仔细审查取消消防验收检查程序、转为事后检查的规定。
她表示,当责任转移给投资方时,事后检查机制必须足够清晰,并能在实际中有效运行。
这一变化并不意味着放弃管理,而是用另一种更有效、更便利社会的治理机制取而代之,绝不是放松国家的角色。
她建议法案按风险程度进行管理,按火灾爆炸风险对工程进行分类,并利用数据将检查资源集中在高风险场所。
与此同时,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主任阮得荣对人员密集的公寓楼、高层公寓项目表示担忧,认为必须确保绝对安全,因为如果建成后再整改将非常困难。
他认为,可以规定一些特别重要的工程类别,在设计和验收环节都保留控制规定,“如果设计不好,验收不正确也不行”。

公安部副部长:火灾报警信息传输设备非常有效
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范文迈表示,在调研过程中对自动火灾报警信息传输系统安装、专用消防服和农产品加工厂房消防标准等规定有很多意见。
他认为这些规定实际效果不高,且造成很大成本。因此建议重新审查,以便既能管理、又能确保消防安全,同时不给民众和企业增加额外成本。
随后,公安部副部长、上将黎文线解释关于安装火灾报警远程传输设备的规定时明确指出,从实践看,很多火灾爆炸事故被发现时往往已经很晚,尤其是夜间火灾,居民和场所业主在睡觉,无法及时发现,导致收到火警时已太迟,火势已蔓延开来。
“从消防工作实际和各国经验看,所有工程都应配备远程报警信息传输系统。
这项工作刚开始部署,按照第105号法令规定,到2027年7月1日前必须完成。目前费用主要由企业承担,而对属于安装范围的住户家庭,政府也有经费进行安装。
经费并不大,且对属于安装火灾报警系统的工程,必须加装报警信息传输设备。我们将重新审查此事,并评估企业的具体成本是多少”,黎文线上将表示。
他分享说,已在北宁省试点,效果很好。发生火灾或出现火灾迹象时,远程报警传输系统非常及时,火灾报警器发出信号后几秒钟内就能将信息传送到中心……
“公安部将对此进行审查和重新评估”,他补充道。
(编译:Ivy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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