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务部已就岘港市选民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后提交的建议作出答复。
据此,选民反映目前许多必需品价格日益上涨,而劳动者收入仍然偏低。
由此建议内务部向政府建言,关注研究并提议调整区域最低工资,使其符合实际情况,保障劳动者生活,并创造动力让工人安心长期与企业绑定。
提议区域最低工资上调7.8%,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针对这一内容,内务部表示,根据《劳动法典》规定,最低工资是旨在保护弱势劳动者的最低标准,同时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工资的依据。
最低工资的调整基于劳动者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水平;最低工资与市场工资之间的对比关系;消费者价格指数、经济增长速度;劳动力供求关系;就业与失业;劳动生产率;企业支付能力。
法律还规定,政府根据国家工资委员会的提议决定并公布最低工资。
2025年,根据《劳动法典》规定,在国家工资委员会建议的基础上,内务部向政府建言并提请颁布第293号议定,规定按劳动合同工作的劳动者的最低工资,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此,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平均上调7.2%。
具体而言,一类区域月最低工资为每月5,310,000越南盾,二类区域为每月4,730,000越南盾,三类区域为每月4,140,000越南盾,四类区域为每月3,700,000越南盾。
一类区域小时最低工资为每小时25,500越南盾,二类区域为每小时22,700越南盾,三类区域为每小时20,000越南盾,四类区域为每小时17,800越南盾。
2026年3月,内务部已向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发文,要求评估现行最低工资执行情况以及依据《劳动法典》确定最低工资的各项因素。
由此提出关于最低工资、调整适用最低工资地区(如有)的建议,作为国家工资委员会在最低工资谈判过程中获取信息的依据。
2026年7月16日,在国家工资委员会会议上,经研究、审查、评估最低工资执行情况及《劳动法典》规定的相关因素后,国家工资委员会一致通过建议政府将最低工资平均上调7.8%,并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方案。
今后,根据国家工资委员会的建议,内务部将向政府建言并提请颁布议定,规定按劳动合同工作的劳动者的最低工资。
具体的区域最低工资提案水平
在内务部起草的议定草案中,已提出按四类区域划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区域每月5,700,000越南盾;二类区域每月5,080,000越南盾;三类区域每月4,450,000越南盾;四类区域每月4,040,000越南盾。
上述最低工资较现行标准增加310,000至390,000越南盾,相当于平均上调7.8%。
上述最低工资调整幅度比劳动者到2027年底的最低生活水平高出约3.1%,以改善劳动者生活。
草案还规定了四类区域的小时最低工资,其中一类区域为每小时27,400越南盾;二类区域为每小时24,400越南盾;三类区域为每小时21,400越南盾;四类区域为每小时19,400越南盾。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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