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各厅局主持参谋《城市发展法》交由地方具体规定的25项内容。
清单涵盖机构组织、数字政府、公务员、地下空间与地上空间管理等问题;以及建设、交通、土地、矿产,还有科学、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和人工智能。
其中,部分内容直接关系城市运行,如公共交通票价、免办建设许可证的工程、地下空间管理、收回土地时的土地清点手续,以及为城市整治与重建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机制。
受命机构必须确保质量、进度、流程和时限。胡志明市司法局负责跟踪、督促、检查和审查,以便在必要时提出补充、调整清单的建议。
属于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发布权限的25项具体内容:

(编译:Eric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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