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决议内容,胡志明市的TOD区域包括车站、车辆段(列车集结、维修)以及从车站、车辆段约定中心起算最大1000米范围内的邻近区域。具体边界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批准。
TOD边界还取决于连通能力
该范围依据自然条件、行政边界、街区边界、交通网络、车站可达性、现有工程以及各区域空间组织与城市发展要求确定。
并非1000米半径内全部区域都当然纳入TOD规划。边界还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与车站、车辆段的连通能力进行考量。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将与农业与环境厅、相关乡、坊、特区人民委员会配合,审查并提出边界建议。
规划与建筑厅负责汇总,并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批准。
边界获批后,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决定组织编制或调整TOD区域全部或部分相关的城乡规划。
此事必须与铁路线路投资进度、城市发展需求、管理要求和实际实施条件相适应。
规划可针对整个TOD区域或已批准边界内的一个或几个区域实施,但必须确保空间组织、土地使用、交通、技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以及与车站、车辆段的连接保持同步。

土地使用系数最多可提高1.5倍
决议规定,TOD区域规划中的一些指标可不同于国家城乡规划技术规范来确定。
其中,混合区、商业服务区和居住区等规划功能地块的综合土地使用系数允许最多提高至规范的1.5倍。系数提高优先适用于车站可达性便利的区域。
人口规模、建筑面积和发展指标仍必须与技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社会基础设施指标可比规范最多减少50%,并在铁路沿线全部TOD区域范围内平衡。停车面积也允许最多减少50%。
建筑退线可不同于规范适用,并在规划方案中具体规定。在车站、车辆段可安排混合工程、社会基础设施工程和技术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面积。
铁路工程保护范围、铁路交通安全走廊以及河流、沟渠保护走廊内的绿地在确保安全、民众可达且可经常使用的情况下,也计入公共绿地指标。

根据决议,TOD规划编制必须以公共交通为主导,限制私人车辆。
这些区域定位为布置步行通道,鼓励有顶棚步行道、自行车道及其他交通形式,以便民众便捷、安全地到达车站。
规划还面向智慧、绿色、节能和环境友好的城市发展。混合用地、混合工程可包括住房、商业、服务、办公和公共工程。
(编译:李程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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