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規劃車站周邊最大1000米範圍內的TOD

根據決議內容,胡志明市的TOD區域包括車站、車輛段(列車集結、維修)以及從車站、車輛段約定中心起算最大1000米範圍內的鄰近區域。具體邊界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批准。

TOD邊界還取決於連通能力

該範圍依據自然條件、行政邊界、街區邊界、交通網絡、車站可達性、現有工程以及各區域空間組織與城市發展要求確定。

並非1000米半徑內全部區域都當然納入TOD規劃。邊界還根據實際情況以及與車站、車輛段的連通能力進行考量。

規劃編制組織單位將與農業與環境廳、相關鄉、坊、特區人民委員會配合,審查並提出邊界建議。

規劃與建築廳負責彙總,並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批准。

邊界獲批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決定組織編制或調整TOD區域全部或部分相關的城鄉規劃。

此事必須與鐵路線路投資進度、城市發展需求、管理要求和實際實施條件相適應。

規劃可針對整個TOD區域或已批准邊界內的一個或幾個區域實施,但必須確保空間組織、土地使用、交通、技術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以及與車站、車輛段的連接保持同步。

胡志明市規劃車站周邊最大1000米範圍內的TOD

土地使用係數最多可提高1.5倍

決議規定,TOD區域規劃中的一些指標可不同於國家城鄉規劃技術規範來確定。

其中,混合區、商業服務區和居住區等規劃功能地塊的綜合土地使用係數允許最多提高至規範的1.5倍。係數提高優先適用於車站可達性便利的區域。

人口規模、建築面積和發展指標仍必須與技術基礎設施、社會基礎設施的承載能力相適應。

社會基礎設施指標可比規範最多減少50%,並在鐵路沿線全部TOD區域範圍內平衡。停車面積也允許最多減少50%。

建築退線可不同於規範適用,並在規劃方案中具體規定。在車站、車輛段可安排混合工程、社會基礎設施工程和技術基礎設施工程的建築面積。

鐵路工程保護範圍、鐵路交通安全走廊以及河流、溝渠保護走廊內的綠地在確保安全、民眾可達且可經常使用的情況下,也計入公共綠地指標。

胡志明市規劃車站周邊最大1000米範圍內的TOD

根據決議,TOD規劃編制必須以公共交通為主導,限制私人車輛。

這些區域定位為佈置步行通道,鼓勵有頂棚步行道、自行車道及其他交通形式,以便民眾便捷、安全地到達車站。

規劃還面向智慧、綠色、節能和環境友好的城市發展。混合用地、混合工程可包括住房、商業、服務、辦公和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