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前卫生部长阮氏金进被建议减刑6个月至1年

越南前卫生部长阮氏金进被建议减刑6个月至1年

9月26日上午,河内高级审判检察院与检察院公布公诉意见书,对前卫生部长阮氏金进及在卫生部与相关单位发生的案件中提出上诉的另外9名被告提出量刑建议。

检察院建议二审法院受理金进被告请求从轻处罚的上诉,将其刑期减少6个月至1年。

对于金进被告请求适用缓刑的上诉,检察院表示该被告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据检察院称,在二审阶段,各被告补充提供了若干新的从轻情节。

其中,阮氏金进被告获得众多个人和组织提交从轻处罚的建议书。金进被告也已克服完毕案件后果。因此检察院认为有依据对各被告从轻处罚。

在该案中,多名被告也被检察院建议减刑:被告陶文生(SHT投资与建设咨询股份公司经理)被建议减少3个月至6个月有期徒刑。

被告黎清添(红河晨星责任有限公司经理)被建议减少3年至3年6个月有期徒刑。

检察院建议二审法院受理被告黄春协(建设经济研究院部门主任)请求缓刑的上诉,维持3年有期徒刑但准许其适用缓刑。

检察院建议不予受理被告阮战胜(卫生部重点医疗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阮友俊(卫生部重点医疗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阮金忠(重点医疗项目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阮尹秀(卫生部医疗工程设备司副司长)、黎文居(建设部建设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的上诉。

越南前卫生部长阮氏金进被建议减刑6个月至1年

在9月25日的审讯环节,合议庭表示,前卫生部长阮氏金进提交了缺席审判申请,称正在胡志明市一家医院接受治疗,无法移动。金进已克服缴纳1080亿越盾。

5月底,河内市人民法院一审合议庭以违反国家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和浪费罪,判处前部长阮氏金进6年有期徒刑,并判令其赔偿超过1080亿越盾。

一审判决书记载,金进的儿子已代母缴纳245亿越盾以克服后果。

越南前卫生部长阮氏金进被建议减刑6个月至1年

案卷确定,在实施两个项目的过程中,金进与卫生部、重点医疗项目管理委员会及相关单位的一些个人,在挑选外国咨询机构、指定招标和批准承包商选择计划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这些违规导致两个项目停滞、拖延,未达到既定目标,造成国家资产流失、浪费超过8030亿越盾。

在一审庭审中,金进承认作为负责人在管理、指挥、检查和监督工作中的责任。

这位前部长认为,本人未能做好指导、检查工作,以尽早发现两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一审判决确定金进并未直接造成损失,但这位前部长的批准决定是下属实施后续步骤的前提,从而导致违规。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金进被认定共收受下属给予的75亿越盾。这位前部长供称,这些人并未告知款项来源。

预计9月30日宣判。

在辩论环节,各律师提出辩护观点,建议合议庭考虑从轻情节,对各被告从轻处罚。

一些律师援引相关情节,认为其当事人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并建议合议庭予以考虑。

然而,检察院代表坚持起诉观点,认为相关情节已依法得到充分考虑。

在最后陈述中,各被告都希望法院考虑减刑,给予宽大处理。

法院评议时间延长,将于9月30日下午14时宣判。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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