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会常务委员会近日就《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提出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该草案提议由国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政府的提议,决定对没有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在数字平台上工作的人员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
近日,在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组织的《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征求意见会议上,许多意见也提议将网约车司机、电商平台卖家或建筑工人纳入强制性社会保险缴费范围。
世界银行驻越南社会保障专家阮氏娥(Nguyễn Thị Nga)女士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表示,该机构即将公布一项历时约两年、针对近5000名数字平台劳动者的调查。

研究显示,约78%的受访者在调查前6个月内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但94%的人表示这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和主要收入来源。
值得注意的是,约93%的人选择了包含养老金制度的社会保险套餐。医疗保健(94%)、事故(91%)和疾病(87%)的优先级高于养老金制度(83%),反映出对短期福利的优先考虑。
据她介绍,许多国家已经研究或出台了针对这一劳动者群体的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险政策。
然而,基于预先申报收入的缴费水平可能并不合适,因为网约车司机等平台劳动者的收入通常按周或按月波动。
目前,一些国家已采用基于实际收入的缴费方式,而另一些国家则考虑在计算缴费金额前扣除燃油、车辆保养等工作相关费用。
因此,针对平台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政策需要制定合适的路线图,可以先从基本养老金保险方案开始,再逐步扩大,同时根据实际收入计算缴费金额。
与此同时,国会社会文化委员会专职委员邓碧玉(Đặng Bích Ngọc)女士表示,数字平台劳动者是一个多元化的群体,既包括有劳动合同的人,也包括没有劳动合同的人。许多人从事短期工作,收入不稳定。

因此,为这一劳动者群体保障社会民生需要深入研究、全面评估,特别是在未来修订《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典》的过程中。
目前,一部分数字平台劳动者已经参加社会保险,但比例仍然较低,而他们对养老金、医保、工伤保险等制度保障的需求非常大。
从长远来看,邓碧玉女士认为可以鼓励、动员他们参加社会保险。
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范围也必须进行充分的影响评估,并制定合适的路线图,以按照第28号决议的精神提高社会民生的覆盖率。
应扩大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参保群体
国际劳工组织(ILO)亚太地区社会保障专家安德烈·加马(André Gama)先生表示,越南的政策需要着眼于扩大强制性社会保险。强制机制有助于社会保险提高覆盖率,在庞大、多样化的群体中分担风险,并增强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对于Grab等网约车司机,加马先生认为初期需要覆盖养老金、遗属抚恤金制度,然后再增加其他更具吸引力的制度。
“不可能立即提供所有制度,因为这超出了国家的财政能力和司机的实际承受能力,”他说。
从长远来看,越南需要研究如何定义受薪劳动者,因为如果不领取工资,他们就属于自由劳动者,政策将有所不同。
例如,马来西亚不将数字平台劳动者视为受薪劳动者。相反,新加坡有专门针对数字平台劳动者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平台和平台劳动者的责任。
他补充说,如果劳动者在平台上注册,平台企业就是企业并需要纳税。因此,职能部门需要考虑规定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便确定具体的责任和权利。
同样,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劳动关系委员会副主任胡氏金银(Hồ Thị Kim Ngân)女士援引最近的快速调查称,胡志明市约有40万名网约车和配送司机。
为了保障这一群体的社会民生,她建议需要出台更多政策,吸引劳动者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目标是所有产生收入的人,而不仅仅是平台劳动者,都有权参加社会保险。
(编译:李程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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