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岘港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已向岘港市农业与环境厅提交报告,内容涉及在补偿、征地拆迁工作中适用土地价格调整系数(K)时所遇到的障碍。
据该单位称,目前为了确定每宗地的补偿地价或安置地价,专业单位必须收集数据并核查多达13个系数。
在一个项目中为数千宗地收集数据、审查并确定13个系数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容易出错,拖慢补偿、支持与安置方案的编制和报批进度。
值得注意的是,据该单位称,在五行山坊的一些区域,现有居民小巷内的土地补偿单价与新规划道路上安置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单价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在大断面道路与小断面道路之间适用K系数仍有许多不合理之处,给补偿和安置工作造成困难。

多条道路“缺席”地价表,岘港要求紧急补充
具体而言,在刘光武路的小巷(五行山坊,该处正有多个搬迁、清拆项目——记者注),适用小巷位置系数后,住宅用地补偿单价仅为320万至380万越盾/平方米,相当于市场价的30%至35%。
而相邻的范德南路安置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地价高达每平方米3900万越盾以上。
这一超过10倍的差距使被清拆居民完全没有足够的钱缴纳安置土地使用费,导致民众不满、投诉信访复杂且旷日持久。
距离计算方式不一致:按“直线距离”还是按交通道路
据岘港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称,目前K系数的计算方法在距离计算方式上仍存在矛盾。其中,增值因素K3.1(学校、公园)按实际交通道路200米计算,而减值因素K3.2(庙宇、教堂、墓地)却按半径计算。该单位建议统一按交通道路计算距离。
同时,该单位建议允许对K1系数进行局部调整,即允许下调安置区内部道路的K1,或合理上调现有居民小巷的位置系数,以缩小补偿价与安置价之间不合理的差距。
该单位还表示,经审查,河内、太原、奠边、山罗、富寿等部分省市已规定K系数为1.0。
该单位建议农业与环境厅向岘港市人民委员会报告并建言,研究调整第101号决定,按照上述部分省市的做法,以具体数字确定用于计算补偿和分配安置用地的土地价格调整系数。

胡志明市新的K系数:民众将土地转为住宅用地无需额外付费
根据胡志明市2026年土地价格调整系数(K系数)最新草案,转换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形即使有K系数,也不会增加费用。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