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日,审理发生在中央法医精神病院及相关单位案件、涉及65名被告的庭审进入合议阶段。
此前,检察院代表已就刑事责任、减轻情节以及所建议的刑期,与律师的辩护意见和被告的意见进行了答辩。
收受40万越盾的保安被建议判3至4年监禁,检察院怎么说?
辩论的内容之一是中央法医精神病院一群前保安人员的责任。
此前,这些被告认为检察院建议的刑期过于严厉,而实际获得的钱款并不多,有人只收了几十万越盾。
对此,检察院代表回应称,评估刑事责任不能仅依据被告获得的钱款,而必须全面考量行为的性质、程度和后果。
据公诉机关称,保安力量的职责是保障安全、秩序,管控医院出入口区域。
然而,被告们为阮氏梅英、黎文东夫妇以及多名正在接受强制治疗的人违规外出提供了便利。检察院代表强调:“此事并非发生一两次,而是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检察官举证称,2025年7月6日,职能部门突击检查中央法医精神病院时,有22名正在接受强制治疗的人不在院内,其中多人被认定为社会上的危险分子。
据公诉机关称,一些保安不仅让强制治疗者外出,还在司法机关到院检查、核实时常向梅英提供消息。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保安群体的行为侵害了机关、组织的正常活动,并维持原建议刑期。
此前,在公诉时,检察院建议以在执行公务中滥用职权罪,判处邓华奔、李文春、阮文玉和冯文尊4名前保安人员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冯文尊被认定获利40万越盾,却被建议判3至4年监禁。保安阮文玉供称分得57万越盾,被建议判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监禁。
在此前的讯问过程中,各被告多次陈述,让梅英、东外出是出于恐惧、承受压力,甚至担心健康和生命受到威胁。
然而,审判长曾提出,如果不能履行职责,保安可以申请辞职,而不是继续守门并让强制治疗者违规进出。
多年来收钱却无人举报遭胁迫
一些医生、护士在辩护环节也提出了受到威胁、施压的论点。
检察院代表认为,案卷材料显示各方之间的关系并非短期内形成。联系、送钱和收钱持续多年,而一些被告还多次与梅英、东一同出游。
其中,中央法医精神病院前护士杜玉秀被认定自2016年起就认识梅英。
在梅英逃离医院期间,秀多次获借款,总额达7600万越盾,还获赠一辆价值超过1.17亿越盾的本田SH摩托车。

秀及其亲属还6次参加由梅英组织、全额支付交通和食宿费用的旅行,目的地包括芽庄、河静、清化、和平、大叻和岘港。
根据起诉书,作为这些好处的回报,秀多次按梅英和东的要求做出违规之事。
有一次,秀被指派带东到河东综合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结束后,秀为东违规回家提供了便利。
在法庭上,秀称东说想孩子便自行回家,被告只是错在未向医院报告。至于获赠的SH摩托车,秀供称当时自己困难,因此得到梅英夫妇的帮助。
在检察院建议判处6至7年监禁后,秀又陈述称收钱是出于压力、恐惧,并受到梅英夫妇的威胁。
针对这一观点,检察院代表回应称,若真受到威胁,此事并非只发生几天,而是持续多年。然而,没有任何被告向有权机关举报。
公诉机关还援引秀与梅英夫妇之间的通话、短信数据,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未如辩护内容所称存在威胁、胁迫。
有人获资助13次旅行
杜玉秀并非唯一获梅英组织出游的人。
根据案卷,陈国安获“女大佬”梅英资助13次旅游、度假,全额支付在芽庄、岘港、河内、归仁、和平和胡志明市的食宿、交通费用。
前女强制治疗科护士陈大军及其家人也曾10次到度假村、酒店旅游、度假,全部费用由梅英“买单”。
根据收钱时间、出游次数以及各方之间的联系等数据,检察院不接受一些被告仅因受胁迫、威胁而实施行为的观点。
辩论结束后,审判委员会宣布休庭合议,预计于10月7日下午宣判。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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