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7日,芹苴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判处被告李明厚(32岁)因诈骗侵占财产罪(骗取他人租车用于服务运营)有期徒刑12年,因滥用信任侵占财产罪有期徒刑12年。
审判委员会综合芹苴市第一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因组织非法使用毒品罪判处被告7年6个月有期徒刑,宣布被告须执行两项判决共计30年有期徒刑。
此外,法院还判决被告因未能追回汽车而需赔偿一名受害者超过5亿越南盾;并将部分相关人员的赔偿请求分离为另案处理,待有要求时再行审理。
在被告拿去抵押的4辆汽车中,调查机关仅追回3辆并归还受害者。
庭审中,一名相关人员Th.先生以1.5亿越南盾接受被告抵押的起亚Soluto汽车,决定不要求被告偿还这笔钱,因为他知道即使要求被告也无能力偿还。
根据起诉书,2019年,厚经营典当、租车和车辆服务运营业务。
其中,有两人将起亚Soluto和丰田Veloz两辆汽车租给厚用于服务运营,并签订了完整合同。
利用这种信任,从2023年11月至12月,由于无钱还债,厚擅自将上述两辆汽车抵押给Th.先生和V.先生两人,借款3.5亿越南盾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
由于不够钱偿还贷款和利息,厚产生了寻找有租车需求的受害者的意图,厚签订租车合同,然后拿去抵押以获取还债资金。
据此,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厚租得本田CRV和马自达3两辆汽车。得到汽车后,厚继续抵押给V.先生,获取3.1亿越南盾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
在接受三辆汽车抵押后,因厚未支付利息和本金并切断联系,V.先生无法联系到他。
为了收回已支出的款项,V.先生与另一人将马自达3汽车以1.8亿越南盾(以预付租金形式)卖给同奈省的人。
2024年6月20日,此人驾驶上述汽车前往多乐省时被调查机关扣留。
对于本田CRV和丰田Veloz汽车,V.先生以3.5亿越南盾(以预付租金形式)抵押给他人。此人又介绍河内的一名人士以5.5亿越南盾(以预付租金形式)接受上述两辆车的抵押。
接下来,两辆车被带到河内,继续将本田CRV以3.87亿越南盾转租给宁平省的一名人士。2024年6月27日,本田CRV被警察调查机关扣留。
至于丰田Veloz汽车,河内的人供称以2.35亿越南盾转租给名叫勇的人(地址不详),目前无钱赎回,警察调查机关已发出追查决定,但尚未找到该车。
(编译:Ivy;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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