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4日,宁平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范文山(26岁,住宁平省珠山坊)涉嫌“滥用信任侵占财产”和“诈骗侵占财产”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根据起诉书,由于需要还债和个人消费,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期间,范文山在宁平省实施滥用信任侵占财产和诈骗侵占财产行为,侵占总额超过30亿越南盾。
具体而言,自2023年8月起,范文山与C女士(住宁平省新清乡)及其兄K先生(住新清乡)共同出资,借钱给T先生(住河内市河东坊)以获取利息。
到2023年9月,上述三人借给T先生16亿越南盾,期限2个月,利率为每天每100万越南盾2000越南盾。为担保借款,T先生将2本土地使用权证书交给C女士。
到期后,T先生仅支付了部分利息,无力偿还本金。随后各方约定,由T先生办理将2块土地转让给范文山的手续,以便帮助范文山向银行贷款,偿还各出资方的债务。
2024年1月31日,在银行放款20亿越南盾后,范文山仅向C女士支付了1亿越南盾。其余款项被其侵占,用于个人消费和在社交网络上赌球,随后潜逃。
除上述行为外,范文山还诈骗侵占B先生(住宁平省珠山坊)的财产。具体而言,2023年6月,在胡志明市期间,范文山谎称自己正在敲定一块价值50亿越南盾的土地。他邀B先生共同出资,每人20亿越南盾,并称客户已支付5亿越南盾定金,另有5亿越南盾由买方保管。
B先生信以为真,向范文山转账20亿越南盾。收到钱后,范文山将其全部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
到2023年11月,当T先生准备办理2块土地转让手续以便范文山向银行贷款时,范文山拍摄了估价证书和签订合同的照片发给B先生,以博取信任。范文山继续提供虚假信息,称已敲定一块价值20亿越南盾的土地,并提议B先生出资。
B先生又给了范文山2.5亿越南盾。范文山承诺,等土地卖出后会将利润与B先生平分。然而收到钱后,范文山仍将其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当多人向B先生讨债时,B先生要求范文山退还部分出资款。范文山多次向B先生转账,共计5亿越南盾。其余超过17.5亿越南盾被其侵占。
在庭审中,宁平省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审查犯罪行为的性质、程度及加重、减轻情节后,以“滥用信任侵占财产”罪判处范文山13年有期徒刑,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其13年6个月有期徒刑。数罪并罚,被告人须执行26年6个月有期徒刑。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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