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下午被判刑的65名被告中,有两名前院长陈文长、吴文荣,以及多名前副院长和数十名中央法医精神病院的医生、护理人员、干部和员工。
在该院员工群体中,有四名曾负责大门管控的保安,包括邓花奔(62岁)、李文春(63岁)、阮文玉(61岁)和冯文真(69岁)。
与许多其他被告被指控收受的数千万至数十亿越南盾相比,四名保安每人所得的40万至57万越南盾显得很少。
在控罪部分,检察院建议判处被告奔、春和真每人3至4年有期徒刑,阮先生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有期徒刑,罪名均为在执行公务时利用职务和权力。
为什么只收了几十万越南盾,这些保安却被建议判处3年至4年多的有期徒刑?
医院大门多次为强制治疗患者外出而打开
根据指控,四名被告是鸿发公司员工,被安排担任保安,负责保障中央法医精神病院大门区域的治安秩序。
他们的任务是检查出入人员和车辆,并配合阻止有意逃院的患者。正在治疗的人想要外出必须符合规定条件。
然而,检察院认定保安奔、春、玉和真虽然知道阮氏梅英和黎文东正在接受强制治疗,仍多次让两人违规出入医院。
不仅开大门,保安组还被指控按照梅英的要求接收从外面送来的物品。
当诉讼机关干部前来检查、核实时,他们还打电话通报;并提供出现在大门的陌生人、可疑人员信息,以便梅英夫妇主动应对。

作为回报,根据起诉书,梅英给玉先生和奔每人共计57万越南盾,被告春和真每人40万越南盾。
其中,保安冯文真年纪最大。这名69岁的被告被认定在值班期间多次让梅英夫妇离开医院。在庭审上,真先生承认让正在接受强制治疗的人外出是错误的。
真先生供称自己收了40万越南盾,并在法庭上请求退还这笔钱。据供述,保安组没有索要钱财,而是梅英夫妇的司机给的,说是“茶叶钱、烟钱”。
保安李文春也承认,保安的任务是管控出入医院的人员。患者想要外出必须有规定的证件,并由护理人员带出。
当审判长问为什么患者频繁外出而保安却不知道时,春先生承认自己没有完成任务。
保安称受到威胁,检察院反问被告为何不辞职?
庭审上辩论的内容之一是保安组关于受到“大姐大”梅英夫妇压力的供述。
春先生供称曾受到威胁,说如果不为“大哥夫妇”提供便利,可能会影响健康、生命。被告说保安组没有要求梅英给钱。

真先生也供称曾受到威胁,对方提到他还有妻儿,外面有梅英的小弟。被告说自己年纪大,感到害怕,“没有足够力量”反抗。
对于这一陈述,审判委员会提出,如果觉得无法履行职责,被告可以辞职,而不是继续工作却不正确履行保安职责。
在辩论部分,律师和被告也认为,鉴于保安组只收了几十万越南盾,检察院建议的刑期过于严厉。
检察院代表回应称,不能仅根据获利金额来评估行为的性质和程度。
据公诉机关称,保安是医院大门的最后一道管控力量,负责阻止正在接受强制治疗的人擅自外出。然而,各被告却多次违规开大门让梅英、东出入,并在职能部门前来检查时通风报信。
检察院引用一起事件来评估后果:2025年7月6日夜间至7日凌晨,当职能部门突击检查时,22名正在接受强制治疗的人不在医院。
因此,检察院认为,保安组行为的后果不能只用他们所得的40万至57万越南盾来计算,而必须考虑强制治疗人员管控工作被放松以及医院管理秩序受到侵犯。
因此,公诉机关维持对被告奔、春和真每人3至4年有期徒刑、对玉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有期徒刑的建议。
根据起诉书,阮氏梅英有7次前科,多年来经常出入中央法医精神病院。诉讼机关指控梅英用金钱、礼物和旅行来与领导、医生、护理人员和保安建立关系。
该院许多干部、员工被指控收钱,在强制治疗期间为梅英夫妇提供便利。被指控的违规行为从违规让患者外出,到收钱影响精神鉴定结果。
该案自9月28日开庭审理,共有65名被告。经过两天多的讯问,9月30日检察院公布控罪书并提出量刑建议。在辩论、对答环节后,审判委员会进入评议,预计于10月7日下午宣判。

“大姐大”包揽从医生家庭到中央法医精神病院整个科室的旅游
岘港 Four Points Sheraton 酒店、梅州的 Avana Retreat 度假村……是中央法医精神病院医生、护理人员带着妻子、丈夫、孩子,在“大姐大”阮氏梅英全包行程中度假的地方。
(编译:Cici;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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