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端老板”出售鹤江沿岸项目土地收入1780亿越盾,650亿越盾未入账

越南“端老板”出售鹤江沿岸项目土地收入1780亿越盾,650亿越盾未入账

清化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完成对东亚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单位案件的调查结论,建议以逃税和违反资产拍卖活动规定两项罪名起诉高进端(66岁,常被称为“端老板”)、东亚公司总经理。

除涉及广城居民区拍卖的违规行为外,调查机关还查明了端老板在清化省鹤城坊鹤江沿岸新城区项目中的土地销售活动。

根据结论,约10年间,东亚公司同客户签署了155份地块销售合同,共收取超过1780亿越盾。然而,企业开票申报收入的金额仅超过1130亿越盾。

近650亿越盾的差额被单独跟踪,未申报计入公司收入。

两套用于跟踪土地销售款的账簿系统

该案在清化省公安厅于2025年8月27日收到一名公民的举报信后开始得到查明。

举报信内容反映,高进端与东亚公司会计长张琼英已向多名投资者和民众出售鹤江沿岸新城区地块,但制作会计档案并以远低于实际的价格申报。

根据该举报信,调查机关对企业土地销售、收入管理和税务申报活动进行了核查。

越南“端老板”出售鹤江沿岸项目土地收入1780亿越盾,650亿越盾未入账

调查结果认定,在10年间(2015年至2025年),高进端指使张琼英,以及会计人员范氏幸和出纳张氏平设立两套会计账簿系统,用于跟踪土地销售款。

其中,一套系统记录客户实际支付的款项,同时跟踪发票上记载的金额和客户额外支付但未开票的差额。

另一套系统仅记录向客户开票的金额,用于税务申报和报告。

据调查机关称,通过这种方式,东亚公司仍可跟踪土地销售的全部收款,但税务申报档案上体现的收入却低于实际。

在已认定的155份土地销售合同中,东亚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超过1780亿越盾。然而,销售发票上记载的金额仅超过1130亿越盾。

因此,企业置于税务申报会计账簿之外、未申报计入收入的金额高达近650亿越盾。

在东亚公司和税务机关收集的调查材料还表明,除用于编制年度税务报告的正式会计系统外,企业还有另一套手工或电脑记录的账簿系统,用于跟踪和管理未申报款项。

调查机关认定,组织记录两套账簿的行为发生在鹤江沿岸新城区项目土地销售过程中,而并非仅出现在少数个别交易中。

端老板被指控逃税超过157亿越盾

为查明流失税款金额,调查机关在清化省税务局、东亚公司收集材料并委托鉴定。

根据调查结论中提到的鉴定结果,将土地销售收入置于账簿外、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不核算和申报收入,导致逃税行为,总金额超过157亿越盾。

其中,对于131份土地销售合同,职能部门认定逃缴企业所得税金额为79亿越盾,增值税为46亿越盾。

此外,鉴定结果认定,与另外25份土地销售合同相关的逃缴企业所得税金额超过22亿越盾。

调查结果认定,端老板及被告张琼英、张氏平、范氏幸的行为违反税务管理规定,造成国家预算损失超过157亿越盾。

调查机关也记录,在审讯过程中,各被告已真诚悔罪,所作陈述与收集到的材料和证据相符。

清化省前书记11次从端老板处收受15万美元

除房地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外,调查结论还查明了高进端向若干曾任清化省领导职务者提供的款项。

根据调查材料,清化省委前书记杜仲兴11次收受端老板的钱款,总计15万美元。收款时间发生在4月30日、9月2日国庆节和春节等节日期间,时间为2021年至2024年。

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前主席杜明俊被认定三次收受高进端的钱款,共计2万美元和15亿越盾,同样是在节日和春节期间。

调查过程中,杜仲兴家属已自愿上缴15万美元。杜明俊家属也上缴2万美元和15亿越盾。

调查结论还列出多名被告和相关人员已上缴不当得利款项或案件后果补救款项。

其中,被告黎英春,清化市市委前书记,自愿上缴33.5亿越盾。清化市人民委员会前副主席黎明庆家属上缴33亿越盾。

被告黎氏芳,蓝山合伙拍卖公司经理,与家属上缴4亿越盾。

对于与广城居民区项目起拍价确定过程相关的人员,被告阮文龙(清化省资源与环境厅财政计划处前处长)上缴1.3亿越盾;被告阮春禄,前专员,上缴5000万越盾。

越南外贸银行清化分行前经理郑玉安家属也上缴1.35亿越盾。

高进端本人及家属自愿上缴由阮文诗(省人民委员会前常务副主席)退还的20万美元,同时上缴13亿越盾,以补救部分逃税款项。

(编译:李程;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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