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内市人民法院已决定对被告人黎德江(53岁,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前副主席)及另外10名被告人开庭审理,此案涉及清化省2号砂矿的非法转让与开采活动。
预计此案将于10月底开庭审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黎德江被指控犯有违反国家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资产流失、浪费罪。
同被以该罪名起诉的还有清化省三名前干部。他们被指控参与审定、参谋、办理卷宗,使一家企业获准开采超出矿山剩余储量的砂石。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手续过程中,该企业经理共向四人支付了2.95亿越南盾,其中黎德江一人就收受了1.8亿越南盾。
得省副主席相助,企业获准开采超出砂矿剩余储量
据起诉书,清化省绍化县2号砂矿此前获批开采总储量超过634,800立方米。经过多年开采,至2022年底,剩余储量仅超过101,200立方米天然状态砂。
2022年9月,清心建设与贸易股份公司经理阮氏心女士与天安发矿产股份公司股东群体达成协议,以620亿越南盾转让该矿开采权。
然而,在合同和发票上,转让价值仅体现为超过25亿越南盾。
达成协议后,天安发公司经理阮春松找到时任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德江,请求帮助办理砂矿转让手续,起诉书陈述。
此时黎德江被分工负责资源、矿产领域,直接跟踪和指导资源与环境厅的活动。

因有熟人关系,黎德江同意帮忙,指导阿松联系资源与环境厅以完善卷宗。
随后,黎德江签署文件,批准清心公司将2号矿开采权转让给天安发公司,尽管卷宗尚未完全符合规定条件。
约10天后,他继续为天安发公司签署矿产开采许可证,储量超过147,000立方米天然状态砂。
而据获批卷宗,该矿剩余储量仅超过101,000立方米。因此,黎德江签署的许可证使企业开采超出剩余储量超过46,000立方米天然状态砂。
检察机关认定,获准超出储量的砂量价值超过51.8亿越南盾,是因审定、参谋和发证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
黎德江被指控在签署职权范围内文件前未正确履行检查、审核卷宗的职责,导致批准开采超出矿山剩余储量。
给省副主席的1.8亿越南盾及给干部的“补助”钱
在办理砂矿转让、开采许可手续过程中,阮春松多次向相关干部送钱。
据起诉书,黎德江以补助、节礼、年礼形式共从阿松处收受1.8亿越南盾。
不仅是黎德江,参与办理卷宗的三名干部也获企业经理送钱。
其中,清化省资源与环境厅前副厅长范文横收受6000万越南盾;前矿产资源处处长阮世雄收受3500万越南盾;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前专员阮文心收受2000万越南盾。
阮春松共向这四人支付2.95亿越南盾,其中黎德江一人收受的款项就占了一半以上。
起诉书认定,范文横和阮世雄在审定、参谋、提议为天安发公司颁发矿产开采许可证方面负有责任。
然而,这些人未按规定执行,导致卷宗被呈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超出剩余储量。
对阮文心,检察机关指控其在呈报省领导签署前的参谋、审核卷宗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
而黎德江,作为负责资源、矿产领域的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是直接签署同意转让文件和开采许可证的人。
检察机关认定,四名前干部的行为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超过51.8亿越南盾。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黎德江已缴纳超过11亿越南盾以弥补后果。
获准开采逾147,000立方米,企业却开采超过582,000立方米砂
在受让砂矿后,天安发公司开采量远超获批储量。
据起诉书,企业股东一致同意组织非法开采砂石以回收投资资金。
从2023年4月至2025年3月,天安发公司共开采超过582,000立方米天然状态砂,而获批许可证储量仅超过147,000立方米。
诉讼机关认定,企业在超过159,000平方米的面积上开采超过允许深度,同时超出允许开采总储量近435,000立方米天然状态砂,价值近760亿越南盾。
在非法开采的砂中,各被告人已出售,收入超过650亿越南盾。剩余价值超过120亿越南盾的砂尚未及销售即被发现、查获。
扣除成本后,阮春松和阮氏菊被认定各非法获利超过82亿越南盾,何氏娥获利超过72亿越南盾。
除非法开采砂石外,天安发公司被告群体还被指控将部分营业收入、资产置于会计账簿之外,给国家造成超过81亿越南盾损失。
除砂石开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外,诉讼机关还指控清心公司经理阮氏心女士在转让矿开采权时逃税。
据此,该交易实际价值为620亿越南盾,但合同仅记载20亿越南盾,造成超过160亿越南盾的税收损失。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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