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长陶红兰已向国会提交报告,涉及第十四届和第十五届国会关于卫生领域专题监督与质询的若干决议执行结果。
报告中,部长就按照与国库预算平衡能力和民众支付能力相适应的路线图提高医疗保险缴费额这一组任务作了汇报。
研究扩大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基层医疗诊疗服务目录、药品目录、医疗设备和医用物资目录,使之与医保缴费额的上调相对应。
目前医疗保险缴费额为工资的4.5%
据部长介绍,《医疗保险法》规定,医保缴费额最高为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作为强制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工资、退休金、补助金或参照标准(基准工资)的6%。
在此基础上,自2010年起,政府规定大多数对象的医保缴费额为4.5%;自2015年至今,所有参加医保的对象缴费额均为4.5%。
落实国会关于为保护、照顾和提高人民健康工作创造突破的若干特殊机制和政策的第261/2025号决议,其中规定多项扩大参保人员权益范围和待遇水平的政策,与自2027年起提高医保缴费额相适应。
卫生部已向政府建言,政府已颁布第282号决议,政府总理已颁布第844号决定,出台落实政治局第72号决议和书记处第52号指示关于新阶段实现全民医保的行动计划。
其中责成卫生部制定法令,规定按路线图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和享受范围、与缴费额和医保基金平衡能力相适应的优先对象。
落实所交付的任务,目前卫生部正在起草法令,其中提出按扩大参保人员权益和待遇的路线图调整医保缴费额,并在《医疗保险法》规定的最高6%缴费额范围内。
同时确保医保基金的平衡能力以及受影响对象的缴费能力。
将扩大属于医保享受范围的药品、设备和医疗技术目录
此外,过去一段时间,卫生部已并正在审查、修改、补充颁布属于参保人员享受范围的药品、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的通告。
卫生部长已颁布第39号通告,修改、补充卫生部长第35/2016号通告的若干条款——该通告颁布属于参保人员享受范围的医疗技术服务的目录及支付比例、条件。
同时,第24号通告修改、补充第04/2017号通告的若干条款——该通告颁布属于参保人员享受范围的医疗物资的目录及支付比例、条件。
目前,卫生部正继续审查,制定修改、补充属于参保人员享受范围的新药、传统医药目录的通告,以及关于远程、居家、家庭医学医保诊疗费用支付、参保人员定期体检等规定的通告,并将于今后颁布。
上述目录包括在初级诊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实施的多种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服务。
扩大属于参保人员享受范围的药品、医疗设备、医疗技术服务目录一事将继续得到审查和评估,以与医保缴费额调整的路线图相适应。
(编译:Eric;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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