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10月11日决定,对黎明康(2004年生,常住广南省锦成坊潘廷逢街255号)发布通缉令。他涉嫌违反《刑法》第260条关于参与道路交通的规定,此前已被立案并作为被告起诉。
调查机关认定,2025年6月8日前后,黎明康驾驶车牌59C2-86x.xx的摩托车沿1A号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行至Km1060+120m处、即今广南省思义乡罗河石阵村一带时,他一边驾车一边使用手机,未注意观察,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由陈芳南(Trần Phương Nam,1981年生)驾驶的摩托车61FC-81xx。陈芳南摔倒后死亡。
警方称,事故发生后黎明康驾车离开现场,未协助急救,并逃离居住地。调查机关根据收集的材料和证据,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上述罪名,遂立案、起诉,并因其潜逃而组织追捕。
广南省警方呼吁黎明康尽快投案并如实供述,以依法获得宽大处理;若继续藏匿,被捕后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被视为加重刑事责任的情节。警方同时禁止窝藏、隐瞒被通缉者,违者将视情节依法处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表示,任何公民发现黎明康或掌握其信息,均有权将其抓获并立即报告最近的公安机关,或直接联系广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值班电话0694.309410、手机0989.712.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