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治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10月17日对1993年出生的泰清章(Thái Thanh Chương)作出起诉决定并实施临时拘留,指控其犯有诈骗侵占财产和伪造机关、组织文件两项行为。同案中,1989年出生的阮青海(Nguyễn Thanh Hải)因在民事交易中放高利贷被起诉并临时拘留。警方称,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警方初步调查,泰清章因个人花销需要资金,于2026年9月初在社交平台Facebook上购买8份伪造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作为作案工具。9月17日,他在洞海坊一家咖啡馆向一名叫明的女子出示一份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假证书,称急需用钱,要出售位于洞山坊一块180平方米的土地。明某相信证件后同意以2.5亿越南盾购买,并通过银行账户转账,双方随后签订定金合同。泰清章交付假证书,并约定10月17日办理公证过户。
不到两周后的9月29日,泰清章又用另一份假证书向明某兜售洞山坊一块130平方米的土地。由于相信前一次交易,明某同意以4亿越南盾购买,先行转账3.5亿越南盾。泰清章再次交付假证书、签订定金合同,并约定10月5日办理公证过户手续。
在扩大调查中,泰清章供认以类似手法另外诈骗3名受害人,共侵占约56亿越南盾。警方在核实案件过程中还查明了阮青海的高利贷活动:2026年3月30日至10月13日,阮青海向泰清章放款57次,总额超过56亿越南盾,每次借款2000万至2亿越南盾。双方约定每借5000万越南盾须每日支付100万越南盾利息,相当于每百万越南盾每日2万越南盾。
警方表示,这一利率比《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利率高出5至51倍,认定阮青海非法获利超过5.89亿越南盾。洞海坊公安已将相关案卷材料移交广治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后者随后作出起诉案件、起诉被告及逮捕令,对两人实施临时拘留以服务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