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近日签发第70/CĐ-TTg号电文,要求加强2026年最后几个月的价格管理与调控,以将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平均涨幅控制在约4.5%。该电文由副总理阮文胜于10月15日签署。总理要求各部委、地方主动跟踪、分析并预测市场走势,及时识别推高价格的因素并制定应对方案,避免被动和意外。
在具体分工上,财政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CPI及影响整体价格水平的因素,及时提出调控建议。越南国家银行负责主动、灵活执行货币政策并与财政政策协调,合理调控利率和信贷,跟踪汇率与外汇市场,以限制输入型通胀的影响。工贸部则被要求密切跟踪能源、汽油、电力等商品及本领域管理商品的供求与价格,主动保障供应、调节跨区域流通与分配,防止出现缺货或不合理涨价。
农业与环境部负责配合保障农林水产品、粮食食品供应,重点关注服务年底和2027年春节需求的商品。建设部跟踪建材价格波动,及时解决供应、运输和流通困难。卫生部管控药品、医疗物资和诊疗服务价格,教育培训部跟踪教科书及本领域商品和服务的供求与价格。电文还要求各部委、地方有效落实市场平抑计划、供需对接和贸易促进,尤其重视雨季、台风、自然灾害期间及消费需求上升时段的货源保障。
职能部门须加强对价格申报、明码标价的检查,公开价格信息并按标价销售,严肃处理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或借市场波动不合理涨价的行为。电文指出,2026年前9个月CPI平均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4个地方须紧急排查,按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涨价原因,涵盖供给、消费需求、投入成本、流通分配以及国家定价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调整等因素,并据此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检查评估。嘉莱是其中之一。CPI涨幅低于全国平均的地方也不得主观,须密切跟踪市场并主动准备调控方案。
总理同时要求审查国家定价商品和服务的调价时机与幅度,尽量避免集中在同一时段或年底调整,以便作出更合适的安排。各部委、地方须严格执行市场价格报告制度,在出现异常波动、供应短缺风险或较大涨价压力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