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治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10月17日通報,已對33歲、住在同順坊的泰清章(Thái Thanh Chương)作出起訴決定並實施逮捕羈押,所指行為為“詐騙侵佔財產”和“偽造機關、組織文件”。同案中,37歲、住在東澤鄉的阮青海(Nguyễn Thanh Hải)也因“民事交易中高利放貸”被起訴並逮捕羈押。
調查信息顯示,泰清章因個人花銷需要錢款,在Facebook上購買8張偽造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財產所有權證書並存放備用。9月17日,他在同海坊一家咖啡館向一名叫阿明的女子出示編號AA08942155的偽造證書,稱該證書於9月6日簽發,對應同山坊順福居民組一塊180平方米土地,登記在其本人名下,並表示因缺錢要出售。阿明信以為真,同意以2.5億越南盾購買並通過銀行賬戶轉賬;雙方隨後簽訂定金合同,泰清章交付偽造證書,約定10月17日到公證機構辦理過戶。
9月29日,泰清章又向阿明出示編號AA08942156、稱於9月12日簽發的偽造證書,對應同山坊富榮居民組一塊130平方米土地,繼續兜售。因前次交易已建立信任,阿明同意以4億越南盾購買並先行轉賬3.5億越南盾;泰清章再次簽訂定金合同、交付偽造證書,約定10月5日辦理公證過戶。
在公安機關,泰清章供認以相同手法另外詐騙3名受害人,合計侵佔約56億越南盾。警方在擴大調查中還發現阮青海的高利放貸行為:3月30日至10月13日,阮青海向泰清章放款57次,總額超過56億越南盾,單筆金額從2000萬至2億越南盾不等。
警方認定,雙方約定的利率為每5000萬越南盾借款每日利息100萬越南盾,相當於每100萬越南盾每日2萬越南盾,高於《民法典》規定最高利率的5倍至51倍;阮青海被認定的非法獲利超過5.89億越南盾。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