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与培训部在关于2026-2027学年高等教育及师范院校任务的第7314/BGDĐT-GDĐH号公文中,要求各高校实质运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并公开自评、认证后的改进计划,明确负责人、期限和完成凭证。

公文要求高校审查考试、评估和毕业分类规定,按专业、课程和培养形式分析课程分数分布、学习成绩和毕业分类结果,与毕业标准达成水平及企业反馈对照,以发现、检查和彻底处理分数膨胀。教育部同时要求不得硬性规定分数比例或优秀、出色毕业生比例,绝对不得为增加成绩而降低标准。

各校须主动抽查试卷、设计作业、论文及评估凭证,并按权限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以保障学习者正当权益。学年结束前,各培养机构须完成分数膨胀控制及改进结果报告。

教育部还要求扩大对招生、毕业标准评估、文凭颁发、师资条件、培养地点及人工智能应用的后续检查。高校须明确规定并透明化人工智能允许使用范围、申报义务、学习者实际贡献核实方式,严肃处理学术欺诈。

各培养机构须完成与高等教育数据库系统(HEMIS)的API对接,确保数据“正确、完整、干净、鲜活、统一、共享”,单位负责人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学校须经常自查并对培养和招生工作自行负责,停止无法维持质量保障要求的专业和培养项目的培养、招生活动,审查专业结构并调整需求低的专业规模。

招生方面,各校须按计划完成2026年招生,并尽快按权限和现行规定审查、决定2027年招生方案。新方案须确保各录取方式之间公平、可信度高,朝着稳定、透明、简化方式、控制好输入端以提高输出质量的方向推进。招生指标必须依据师资能力、基础设施、输出质量和人力资源市场实际需求。

公文还要求完善各培养机构2026-2035年发展战略及至2045年愿景,建设基于数字技术的现代治理体系,精简机构,推进分级分权与问责挂钩。师资发展继续受到重视,尤其是人工智能、半导体芯片、自动化、绿色能源等STEM和战略技术领域,通过吸引人才机制提升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科学诚信。

各培养机构须尽快制定2026-2027学年具体实施计划,做到明确人员、任务、责任、时间和完成产品,并在2027年7月30日前向教育部提交学年任务执行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