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委常委会要求重新审查和调整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在等待新计划期间,暂停审议和批准新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投资主张。据《CafeF 财经》报道,这一安排出自10月15日第816-TB/TU号通知,调整后的保障房计划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
暂停审批设有例外:已获市委常委会同意投资主张的项目,以及属于新方向下优先类别的项目,仍可继续推进。河内市将土地储备和安置房储备列为当前重点、紧迫任务,认为其直接关系到征地拆迁进度和首都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
在10月14日关于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发展情况的会议结论中,市委常委会提出“安置必须先行一步,新住处应等于或优于旧住处”的原则,并要求从投资准备阶段就测算安置房需求,与收回土地、补偿、支持和征地拆迁计划挂钩。新住处需在技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基本服务和居民生活条件方面保持同步。
河内市要求全面审查各项目、各区域、各阶段的实际安置需求,区分近期、预计新增和长期需求,并据此主动准备土地、房源和安置方案,减少居民因没有新住处而长期临时安置的情况。2026至2027年,尤其是征地拆迁量大的项目,须安排足够安置房满足紧迫需求。
为落实上述目标,河内市将统计和分类全市净地、已规划土地、投资方已移交或预计移交的土地和房源,以及已完工、正在实施的国家所有安置房项目,逐项评估现状、法律状况、基础设施条件和开发使用能力。对适合的土地和房源,可研究调整或转换用途以补充安置房供应,但须符合规划、实际需求和法律规定。
市委常委会指出,安置房不足不仅可能拖慢项目进度、延长临时安置时间,还会产生额外费用,影响市财政和居民合法权益。河内市同时要求解决已投资土地和房源迟迟未投入使用造成的资源浪费,推进数字化转型,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地和安置房管理数据库及调度看板,并研究在必要时将部分保障房土地和房源调整、转换用途。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颁布2026至2030年安置房土地和房源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各阶段需求与供给能力、现有和拟发展土地房源清单、开发与用途转换方案、优先顺序、资源、进度及各部门责任,并与城市投资项目、土地收回和征地拆迁计划同步。人民委员会须在2026年12月向市委常委会报告执行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