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委常委会决定,在修订后的住房发展计划出台前,暂停审议和批准新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投资主张。据河内市委10月15日发布的第816-TB/TU号通知,这一决定由市委书记陈德胜主持的会议作出,常委会同时要求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情况进行核查,并调整住房发展计划以贴合实际和政府指导方向。
通知明确,住房计划的核查与调整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在修订计划尚未颁布期间,暂停适用于新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投资主张审批;已获市委常委会同意主张的项目,以及按新方向属于优先发展类别的项目,不在暂停范围内。
在发展方向上,河内优先利用城市住宅区和城区开发商按规定移交给市政府的土地发展保障性住房,其中已完成征地、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地块将优先开发,以便项目尽早启动。市政府还计划在多目标城区、安置城区内布局保障性住房,并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结合。
对于在新地块上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河内要求最大限度限制批准规模小、零散、规划和基础设施缺乏同步性的项目。市委常委会提出,保障性住房发展须纳入住房发展总体计划和相关规划,避免分散投资造成浪费,同时加强国家管理,确保公开透明并防范违法行为。
与调整保障性住房计划同步,河内要求加快2026至2030年阶段安置用地和安置房源的筹备,并将其确定为重点紧迫任务,原则是“安置先行一步,新住处须等于或优于旧住处”。市政府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该阶段安置土地和房源发展总体规划,并建设集中数据库,用于管理、跟踪和平衡全市安置房与安置土地的供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