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10月17日下午向国会提交《证券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其中最受关注的内容是新增证券领域“受控试验机制”(沙盒)条款。财政部长吴文俊受总理委托作呈文说明,称修订旨在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和新商业模式提供有限度的试验空间,在推广至更大范围前先行检验。
根据草案,沙盒试验在范围、对象、空间、时间、参与机构、条件及认证标准上均受限制,并接受国家主管机关监督。参与主体的免责与责任排除依照《科学技术与创新法》执行,具体细则由政府规定,以兼顾灵活性与企业活动的法律框架。
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迈代表审查机构表示,委员会基本赞同各项具体修订建议。就沙盒、电子交易和新技术,他提出法律应明确权限原则与试验边界,坚持自愿参与、风险警示、资产隔离和数据保护,并规定试验失败时的监督与处理;免责须严格,不得免除试验机构因过错或违规产生的赔偿责任。
草案还完善了与行政审批改革相关的规定,将政府第66.16号决议中涉及财政部管理范围的精简措施法律化,并继续梳理证券发行、公众公司登记、证券托管登记等环节,以适应电子环境办理。此外,草案补充电子交易安全、证券公司服务、法定代表人标准、证券从业及证券投资基金等规定,其中ETF概念修改后允许基金按政府规定以基金凭证交换其他资产。
在交易所组织方面,草案统一使用“证券交易所”这一通用名称,替代“越南证券交易所”及其子公司的专有表述。草案规定,自生效起一年内,总理须就证券交易所运营模式作出决定;在此期间,越南证券交易所及各子公司继续按现行《证券法》运作,直至总理有关安排方案的决定生效。政府建议新法自2027年3月1日起施行,并设置若干过渡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