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10月18日表示,已就“生产、销售假药”罪名对该案立案起诉,并对10名被告提起公诉。案件涉及一个在多个省市活动的制售假药网络,警方认定该网络由海防市人裴文长(1972年生)为首。

调查显示,裴氏春(1996年生,住乂安省新梅坊)被发现在网络上销售假药。2026年6月2日,职能机关对裴氏春的住处和工作场所进行紧急搜查,查获与经营宣称治疗鼻窦炎、过敏性鼻炎等药品相关的多份材料,以及79瓶成品药。根据其供述和收集到的材料,调查机关认定裴氏春参与了这个跨省市制售假药网络。

6月4日,警方继续对裴文长的住处和工作场所进行紧急搜查,发现与生产、买卖宣称治疗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胃病及消瘤等药品相关的物品和材料。据调查,裴文长直接组织生产假药,借用其父亲职业声誉和名义,购买草药、西药及机械设备自行生产,生产过程不遵守流程,成分未准确计量。他将西药与药材混合后包装、贴标,并虚假宣传产品按“祖传秘方”100%由草药制成。

为扩大市场,裴文长联系部分网络有影响力人士(KOL)及页面、群组管理员进行广告和分销。下线收货后继续分装、包装、印制自有标签,宣传并销售给消费者以牟利。调查机关认定,2026年2月至6月,裴文长等人通过上述网络广告和分销系统,向全国数千名顾客销售标称“祖传东医”、宣称治疗鼻窦炎和过敏性鼻炎的药品,非法获利约50亿越南盾。

搜查过程中,职能机关查获约2万瓶成品药、100多公斤制药原料、2台磨药机、1台工业烘干机及8.5亿越南盾现金。乂安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表示,正继续依法调查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