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政治局已同意榕桔经济区适用特殊机制政策,目标是将该经济区建设成为国家炼油、石化、造船和能源中心。根据越共中央办公厅2026年10月17日发布的第5828-CV/VPTW号公文,政治局在10月16日的会议上审议了政府党委10月15日提交的第128-TTr/ĐU号呈文。
政治局同意榕桔经济区适用目前海防市和岘港市自由贸易区正在适用的机制政策,以及《城市发展法》规定的最高优惠政策。政治局责成政府党委配合国会党委,将上述内容补充进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及会议决议,作为政府审议决定榕桔经济区具体机制政策的依据。
政府党委提出的目标是,到2030年该中心满足中部和西原地区全部汽油需求及全国至少30%的汽油需求,原油储备相当于20天产量,汽油储备相当于20天消费量,最终能源总产量约800万吨油当量。该中心还计划到2030年吸引50亿美元投资,为广南省经济增长贡献30%,新增5000个就业岗位;到2045年吸引国内外投资500亿美元。
政策建议包括将进出口活动增收的70%补充给地方预算用于互联基础设施再投资;允许广南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将战略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适用期延长最多5年;投资额达100万亿越盾以上的油气加工、化工项目适用30年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包括榕桔炼油厂扩建部分。炼油、石化和战略储备基础设施项目建议在整个租赁期内免缴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和海域使用费;在中心工作的专家、科学家和高水平劳动者10年内个人所得税减半。
榕桔经济区目前拥有深水港和年加工650万吨原油的榕桔炼油厂。迄今该经济区有296个有效项目,注册资金超过4216830亿越盾(约合192.68亿美元),年均贡献预算收入约277740亿越盾。榕桔炼油厂自2009年投产以来已生产超过1.01亿吨产品,营收超过1800万亿越盾,上缴预算超过245万亿越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