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在10月16日的会议上,同意榕桔经济区适用目前给予海防市、岘港市自由贸易区的机制政策,以及《城市发展法》规定的最高优惠机制。据越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报》报道,政治局责成政府党委会同国会党委,将上述内容补充进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及会议决议,交由政府审议决定具体适用于榕桔经济区的机制政策。
这一决定针对的是在榕桔经济区建设国家炼油、石化、造船和能源中心。政府党委在10月15日提交的第128号呈文中提出,现行政策尤其是吸引战略投资者的政策,已不能满足该中心的发展要求,因此需要由国会颁布决议,为广南省(Quảng Ngãi)及各部委落实建设任务提供法律依据。呈文称,目标是服务国家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
据《人民报》报道,政府党委在决议草案中向政治局报告了五项需请示的机制政策,包括:对进出口活动增收部分按70%比例定向补充;允许广南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延长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限;对战略投资者在整个使用期内免收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和海域使用费,其垫付的补偿、安置费用由国家预算以抵扣应缴款项的方式返还;企业所得税30年内按10%征收,并适用于正在运营项目的扩建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10年。
呈文提出的阶段性目标包括:到2030年满足中部和西原地区全部成品油需求,至少占全国成品油需求的30%;原油储备达到20天产量、成品油储备达到20天消费量;终端能源总产量约800万吨油当量;吸引国内外投资50亿美元;对广南省经济增长贡献30%,并创造5000个新就业岗位。到2045年,吸引国内外投资500亿美元,成为能源和材料领域的创新中心。
广南省省委常委、榕桔经济区及广南省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梁金山(Lương Kim Sơn)对《人民报》表示,政治局同意适用上述机制政策是具有长期战略意义的重要决策,将破解榕桔经济区30年发展总结中确认的瓶颈。他称,接下来当地各部门和地方须更坚决地推动政策落地,首先聚焦炼油、石化、造船和国家能源等政治局已同意方向的行业。
梁金山还表示,广南省按照安置先行服务榕桔经济区的思路,已指示审查调整规划,并推进安置区详细建设规划,配套社会、公共、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让项目区内居民在新居安心生活,同时形成干净土地用于吸引战略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