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10月19日通报,当地一名经营啤酒和饮料批发的个体经营户因涉嫌逃税被刑事起诉。据岘港市公安局通报,涉案人为H.T.T.,住在大禄乡,其经营户主要向大禄乡及周边地区的杂货店供应啤酒和饮料。
通报称,2025年至2026年3月,该经营户录得营业收入超过129亿越南盾,但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被认定的逃税金额超过1.76亿越南盾。岘港市大禄乡公安在核查中发现此案,案件由岘港市公安局经济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框架下推进。
2026年10月13日,受岘港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机关负责人授权,大禄乡公安负责人作出刑事立案决定,并以《刑法》第200条第1款规定的逃税罪对H.T.T.提起公诉。上述决定由调查员和大禄乡公安负责人签署。
岘港市公安同时提醒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遵守税收规定,称故意隐瞒收入、不申报或使用欺骗手段逃税的行为将依法处理。通报未说明案件后续调查安排或当事人是否已作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