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大禄乡一名经营啤酒和饮料批发的个体户,因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被警方以逃税罪立案起诉。据岘港市公安局通报,该经营户在2025年至2026年3月期间产生营业收入超过129亿越南盾,被认定的逃税金额超过1.76亿越南盾。
通报显示,涉案人为H.T.T.,居住在大禄乡,其经营户主要向当地及周边地区的杂货店供应啤酒和饮料。大禄乡公安在核查中发现该案,随后由调查员、大禄乡公安所长经授权代表岘港市公安局刑事调查机关,于2026年10月13日作出刑事立案决定,并对H.T.T.以逃税罪起诉,适用《刑法》第200条第1款。
警方同时提醒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严格遵守税务规定,对故意隐瞒收入、不申报或使用欺骗手段逃税的行为,将依法处理。案件目前处于刑事调查阶段,H.T.T.的刑事责任尚待后续司法程序认定。
岘港公安称,大禄乡一啤酒饮料经营户2025年至2026年3月营收逾129亿越盾未申报,涉逃税逾1.76亿越盾,10月13日被立案起诉。
- 岘港一啤酒饮料经营户因逃税逾1.76亿越南盾被起诉 (本文)
- 岘港一啤酒饮料经营户因逃税逾1.76亿越南盾被起诉
- 岘港一经营户被指逃税逾1.76亿越南盾遭起诉
- 岘港一啤酒饮料经营户因逃税逾1.76亿越南盾被起诉
分享到
【版权声明】本文由越南中文社编译整理,转载、摘编请联系授权。图片及引用资料版权归原权利人所有。联系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