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十六届二次会议进入第三日,按新闻公报安排,当日议程分为全体会议与分组讨论两部分,审议多部法律修订草案。上午8时至8时30分,在国会副主席阮克定主持下,国会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司法部长黄清松受总理委托提交关于《财产拍卖法(修订)》《律师法(修订)》《收养法(修订)》三项法律草案的呈文。

全体会议上,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迈就《财产拍卖法(修订)》草案作审查报告,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潘志孝就《律师法(修订)》《收养法(修订)》两项草案作审查报告。随后自8时45分起,国会转入分组讨论,就上述三项法律草案交换意见。

当日下午2时起,国会继续分组讨论,内容包括《刑法(修订)》草案及国会关于实施该法的决议草案,以及《刑事侦查机关组织法(修订)》草案。公报同时列出后续安排:上午分组讨论《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及相关实施决议草案、关于不经定罪没收和处理犯罪相关财产的试点机制决议草案、《国际条约协定法(修订)》草案;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并讨论《贸易法》《竞争法》《外贸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干条款修订草案,以及《电力法》若干条款修订草案,和涉及体育、旅游、图书馆、电影、文化遗产、广告、新闻等领域的多项法律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