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十六届二次会议10月19日进入第三个工作日,会议在河内国会大厦举行,由国会主席陈青敏主持。当天上午8时至8时30分举行全体会议,司法部长黄清松受政府总理委托,就《资产拍卖法(修订)》《律师法(修订)》《收养法(修订)》三项法律草案作呈文。
随后,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迈就《资产拍卖法(修订)》草案作审查报告,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潘志孝就《律师法(修订)》和《收养法(修订)》两项草案作审查报告。自8时45分起,国会分组讨论上述三项法律草案。
当天下午14时起,国会分组讨论《刑法(修订)》草案及国会关于实施该法的决议草案,以及《刑事侦查机关组织法(修订)》草案。有代表对《刑法(修订)》草案和《刑事侦查机关组织法(修订)》草案的准备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及吸收解释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根据会议新闻公报,10月20日上午,国会将继续分组讨论《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及其实施决议草案、关于开展不经定罪追缴和处理涉案财产试点机制的国会决议草案,以及《国际协议法(修订)》草案。当天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关于修改补充《贸易法》《竞争法》《外贸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以及修改补充《电力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同日下午的全体会议还将听取涉及《体育法》《旅游法》《图书馆法》《电影法》《文化遗产法》《广告法》《新闻法》的修改补充法律草案,随后国会分组讨论上述法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