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于2026年10月19日颁布第147/2026/QĐ-UBND号决定,规定自2026至2027学年起,对市内高质量公立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上限及收支管理机制作出统一规范。该决定适用于按高质量教育服务标准运营的公立学校,学校须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前提下确定具体收费金额。
根据决定,幼儿园早餐每人不超过2.5万越南盾,午餐不超过4万越南盾;小学早餐不超过2.5万越南盾,午餐不超过5万越南盾;中学早餐不超过3万越南盾,午餐不超过5万越南盾。学校须据此编制费用预算,确定具体收费水平,并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书面协商,遵循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且不得突破上限。
决定同时要求,学校不得就国家财政已支持、保障或已计入补充课程学费的开支项目向学生重复收费;若服务项目中有部分开支与国家财政或补充课程学费重叠,须在确定收费前予以扣除。学校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收费,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教育培训厅或坊、乡人民委员会等分级管理机构的跟踪、检查和监督。
在财务管理方面,高质量公立学校可自主决定服务支出,但须符合内部支出规章;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记账、完整准确记录各项活动的收入和成本分摊,依法申报缴纳税款,并按时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若服务收入(含学生缴费及其他合法收入)不足以覆盖支出,缺口由学校以合法经费自行弥补,国家财政不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