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10月20日下午在国会代表团第三组讨论《电力法》修订草案时表示,修订该法必须为吸引投资、同步发展电源和电网建立法律基础,以满足经济两位数增长带来的用电需求。他称,越南已确立以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为新动力的两位数增长目标,这对高科技产业、外国投资和数据中心建设的供电提出很高要求。
黎明兴强调,电力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投资者尤其关注政策的稳定性和风险可控性,因此需要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投资环境,并在国家、投资者和民众利益之间取得平衡。他同时提醒,优惠机制若力度过大,可能推高电价和生产成本,影响民众、企业及经济竞争力。
在电源结构方面,黎明兴表示,在水电开发空间有限和落实2050年净零排放承诺的背景下,越南需要发展国内燃气发电、进口液化天然气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他新能源。但他指出,液化天然气发电成本可能较高,若占比不当将给电价带来压力,因此电源结构须合理计算。
谈及项目进度,黎明兴认为须大力改革行政手续、缩短准备和实施时间。他提到,有外国投资者反映一个海上风电项目的手续可能长达10年,若改革有效可缩短至约5年。他对第八个电力规划中不少电源和电网项目进展缓慢表示担忧,称部分项目已列入规划,但地方尚未选定投资者或未完成必要手续。
黎明兴表示,政府将指导工贸部会同各部委和地方审查、更新和调整第八个电力规划,确保其可行并符合资源动员能力;电源发展须与输电电网同步,避免出现有电源却无法送出功率的情况。在投资机制上,他提出研究对大额、长回收期项目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并指出液化天然气发电的最低合同电量机制尚未充分解决回本关切,外国投资者还面临汇率和外汇平衡风险。
黎明兴要求继续完善法律草案,并审查相关议定和通知,确保配套可行。他表示,修法不仅为化解眼前困难,也为保障经济充足用电、服务两位数增长目标奠定长期基础,同时协调国家、民众和投资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