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分组讨论电力法修订草案。政府总理黎明兴在发言中表示,此次修法是回应能源安全问题的方案,服务于经济两位数增长、发展高科技以及协调国家、民众与企业利益的目标。他提到,两位数增长目标本身已带来很大的用电需求,发展科学技术、建设数据中心和吸引高科技领域外国投资也要求保障充足电力。

草案内容方面,据国会代表讨论中提及,修订草案扩大了电力直接交易机制,以拓展竞争性电力市场,让更多主体直接获取清洁能源;同时为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领域建立法律框架,鼓励国有企业和私营部门参与发展新技术核电。草案还首次审议并明确储能系统作为独立电源的投资规则,允许其接入电网和电力市场,并确立电力行业适用特别法的原则。

黎明兴还谈到第八号电力规划的实施进度面临诸多挑战,若不在体制和组织落实上采取紧迫措施,缺电和发电容量无法释放的风险切实存在。他表示,未来电源结构中大型水电潜力基本开发完毕,燃煤火电须缩小规模以履行2050年净零排放承诺,保障供应的压力将落在液化天然气发电和可再生能源上。政府正责成工贸部会同各部门和地方紧急审查、调整第八号电力规划,坚决不让项目“挂起”影响国家能源安全。

代表们对草案提出具体意见。河静省代表阮成功建议明确紧急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的管理规定,认为有必要建立法律依据加快重要紧迫工程进度,但适用紧急机制应有更清晰的标准和依据,确保对象和目的正确,并明确相关机构在提议和组织实施中的责任,避免适用不统一或产生不必要手续。同塔省代表阮氏翠林则关注按时段计电价对居民用电习惯的影响,提出应明确分时电价是取代还是结合阶梯电价,让民众清楚计费机制,避免同一基本用电需求同时承受多种抬价因素。

工贸部长黎孟雄就调整后第八号电力规划的实施表示,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更新调整仍遇不少困难,尤其是调整行政区划、分级分权时专业规划与地方规划之间的同步保障,规划组织实施也需保持协调。他还说,已获批规划中的电力项目推进耗时较长,投资主张和大项目投资实施等环节存在重叠,因此此次修法需对项目进行设计分类,明确法律依据,为规划内投资项目按进度落地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