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化市稅務局已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發出通知,對若干個人實施暫緩出境,措施自2026年10月20日起生效。通知所列人員均為相關組織、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稅務局說明,暫緩出境的原因在於這些組織在登記地址已停止運營超過120天,且自稅務機關發出通知之日起未辦理恢復稅務登記號或終止稅務登記號效力的手續。通知所載欠稅總額尚未計入未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

稅務局表示,企業如要及時解除暫緩出境,需提交恢復稅務登記號的申請材料,履行申報納稅義務並繳納欠稅,使查詢時點的欠稅餘額降至暫緩出境門檻以下,或依法終止稅務登記號效力。門檻為:經營個體戶、經營戶主欠稅低於5000萬越南盾,企業、合作社、合作社聯合體欠稅低於5億越南盾。

稅務局提示,納稅人須在稅務機關通知之日起30天內完成相關手續,逾期未完成即屬於暫緩出境對象。納稅人應聯繫直接管理的稅務機關,就自身具體情況所需完成的事項獲取指導。

為降低出境計劃受阻的風險,稅務局建議個人主動通過官方渠道查詢暫緩出境信息,包括稅務局出境通知查詢系統、即將暫緩出境查詢系統,以及eTax Mobile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