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越南国会就《住房法(修订)草案》进行讨论。海防市国会代表武文进发言时提出,混合型公寓楼中围绕共有与私人产权、2%维修基金管理的纠纷持续复杂,各方相互推诿导致诉讼拖延,影响安全秩序。他认为,不能仅因法律规定不够清晰、各方权利义务重叠就任由这一状况延续。

武文进建议,修订草案应明确区分混合公寓楼中的三类产权:合法私人所有部分、各功能区共有部分以及全楼共有部分。他以一栋楼为例说,楼内可能共用承重结构、消防系统,但住宅、酒店或办公区块各有独立大堂、电梯和走廊,独立使用要求具体确定产权范围、管理权限和相应维护义务。他提出,应根据项目档案、获批设计、产权规定及买卖合同,明确服务各功能区的项目;承重结构、逃生系统和全楼共用技术基础设施须按共有制度保障,同时保留合同未明确产权时的处理规则,避免因档案不透明引发新纠纷。

关于2%维修基金,武文进认为,现行《住房法》已有对满足功能区分离条件的混合公寓划分维修资金的机制,但草案尚未明确划分方式和对应管理主体。他举例说,当属于商业区共有的电梯损坏时,如果该区域资金未单独确定、维修决定权限不明,即便维修金已足额缴纳,企业经营仍可能中断甚至受损。他建议在法中直接规定混合公寓维修基金的划分原则,按合同协议和建筑面积比例确定;全楼共用项目及住宅区共有部分的资金由管理委员会管理,商业服务区共有部分由该区域业主依法管理使用。他强调,2%的缴纳比例不变,但资金分配、公开、监督和使用必须清晰,不得用此区资金支付仅服务彼区的项目。

武文进还提出,要求开发商对保留或未售、未出租出售面积按交付时最高公寓售价缴纳2%维修基金的计算方式,难以妥善处理长期持有经营的办公、酒店、商业区块。他认为,最高公寓售价反映的是特定住宅产品的特点,而商业、办公、酒店区块的价值取决于功能、经营条件和资产性质,对不同特点面积适用同一价格标准容易导致财务义务不相称。他建议保留2%缴纳义务,但补充对开发商长期持有经营的非住宅面积按功能、资产特点评估价值的方法,在交付时公开透明评估,确保不减少共有部分维修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