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于2026年10月20日签署第391/2026/NĐ-CP号法令,对反洗钱、反恐融资及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领域的行政违规行为设定具体罚款标准。法令将违规行为分为四类,按性质与程度分档处罚,并明确对组织的罚款金额适用于个人时减半。该法令自2026年12月5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法令,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违反禁止性规定、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行为,罚款分为两档。第一档为1.3亿至1.5亿越南盾,适用于在信贷机构或支付中介设立或维持匿名账户、假名账户,以及非法提供现金、支票接收服务并向受益人付款等行为。
第二档为1.8亿至2亿越南盾,适用于更严重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包括组织、参与、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或协助;未向职能部门举报恐怖融资行为;直接或间接向与恐怖活动或恐怖融资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提供资金、财产、财政资源或金融服务;以及阻碍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调查提供信息数据等。
法令明确规定,上述罚款金额均针对违规组织。若个人实施同一违规行为,罚款为组织标准的一半,即视具体行为在6500万至1亿越南盾之间。该法令由越南政府签署颁布,生效日期为2026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