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与培训部公布一项修订法令草案,拟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新增小学和初中学生的午餐补助,重点面向少数民族与山区特困地区学生。草案提出,补助将覆盖两类学生:一是在第三类乡或少数民族与山区特别困难村就读、但尚未享受半寄宿生政策的小学和初中学生;二是属于政策对象、常住在一类或二类乡、在符合草案规定条件的教育机构就读的学生。午餐补助标准及学校组织午餐的经费,拟按政府第339/2025/NĐ-CP号法令执行。
草案说明,与现行第66号法令仅覆盖在校吃住的半寄宿生相比,新政策拟将只在校吃午餐、不在校住宿的学生纳入支持范围,以便学校组织每天两段制教学。草案还拟将享受政策的对象从贫困户子女扩大至近贫困户子女,并进一步明确半寄宿幼儿、半寄宿学生和学员的概念及享受条件。对于半寄宿学生,草案强调其条件是无法自行当天往返学校;若学生属于招生区域但自愿选择离家更远的同类型学校就读,则不予审批享受半寄宿政策。
在补助标准方面,草案拟规定每名半寄宿学生每月伙食补助为117万越南盾,每学年最多补助9个月;炊事人员补助调整为每名学生每月16万越南盾。对于组织午餐但不集中安排半寄宿生食宿的普通学校,草案拟按每名学生每月8万越南盾提供午餐服务经费。草案还提出过渡条款:因行政区划或区域划分调整而不再属于政策覆盖范围的学生,可继续享受补助至该学年结束,以便学校和家庭调整。该草案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颁布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