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近日就纸质司法履历证明的补发作出临时安排:已获发电子版司法履历证明的公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免费补发两份纸质证明。公安部说明,依据司法履历法,司法履历证明可签发为电子版或纸质版,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形下,证明以电子版签发。

公安部表示,这一临时措施源于实际需要,目的是保障越南公民在办理涉及外国驻越外交代表机构的手续时不受影响。按照公安部的说法,申请人须同时证明两项条件:一是纸质证明用于办理外国驻越外交代表机构的相关手续,例如出国务工、定居、留学或入籍等,并提供劳动合同、劳务供应合同、录取通知等材料;二是该外交代表机构的手续明确要求出示纸质原件证明。

办理程序上,公民可直接前往有签发权限的司法履历证明机构,也可使用二级电子身份账号登录司法履历信息管理系统(lltp.bocongan.gov.vn),查询已签发的电子证明并申请纸质版。现场办理须出示上述证明材料;线上办理则须上传材料扫描件。

公安部称,签发机构将依据已签发的电子证明内容打印、签批并盖章,确保纸质证明的内容和签发时间与电子版一致;自申请人完成材料提交环节起,补发纸质证明的总办理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结果可现场领取,也可按申请人要求通过邮政服务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