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土地法》修订草案不再保留“具体地价”和地价咨询组织的规定,同时继承并完善国家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地价表、地价调整系数以及按照第21号决议方向确定地价的方式。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副主席、Global Home公司总经理阮维成(Nguyễn Duy Thành)表示,若草案获得通过并妥善实施,这一机制有助于透明化、规范化并缩短确定土地财政义务的时间。

阮维成指出,以往确定具体地价须经过咨询、审定和审批等多个环节,导致时间拉长、成本增加,企业难以主动测算项目效益。若地价表贴近市场并配合适当的调整系数,企业可提前预判土地成本,从而降低法律和财务风险。但他也提醒,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可能是双向的:短期内部分地方地价表上调以接近市场价,可能推高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和企业投入成本;长期看,快速明确财政义务有助于降低资金成本、机会成本和等待时间。

胡志明市房地产投资咨询研究中心主任硕士马春俊(Mã Xuân Tuấn)认为,草案的 approach 可帮助企业 and 民众更早预判财政义务,但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数据质量、调整系数的确定方式及更新机制。若地价表或调整系数突然大幅上涨、不贴近各区域实际情况,项目土地成本仍可能大幅增加并对售价形成压力。不过,他同样认为地价上涨不意味着房价会相应上涨,因为房价还取决于供应、建设成本、贷款利息和购买力。

两位业内人士均强调配套条件。阮维成建议建设完整、更新且透明的土地数据库,联通税务、公证、土地登记及交易来源信息,地价表应有合理的调整周期和幅度,避免过快上涨或追逐短期土地热。马春俊则提出,需建立可靠的交易数据库,实现税务、公证、土地登记和规划之间的互联互通,公开定价方法、输入数据及调整系数的确定依据,并明确更新周期和监督机制。他还表示,缩短确定财政义务的时间还取决于计算公式清晰、数据充分和各部门统一适用,并需规定牵头负责机构、处理时限、过渡档案及数据不完整时的处理方案。

在政策层面,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Nguyễn Văn Được)在10月23日下午由越南国家银行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联合举办的“银行业同行疏通金融资源服务东南部地区2026-2030年增长”会议上表示,国会正在审议《土地法》修订草案。据他介绍,若该法获得通过,胡志明市将出台关于补偿、征地拆迁的新规定,并颁布符合实际的新地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