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正在就新的机动车检验技术规范草案广泛征求意见,该草案预计取代现行第122:2024/BGTVT号国家技术规范。草案对车辆照明与信号系统补充了多项更严格的技术要求,并将多种原先归为不重要的缺陷提升为重要缺陷,车主须修复并复检合格后才能取得检验合格证。
越南登检局表示,信号灯与照明系统对保障交通安全具有决定作用,因此草案补充并明确了多项技术规范。转向灯和危险警示灯方面,草案拟将闪烁频率超出每分钟60至120次安全范围的车辆列为重要缺陷;危险警示灯不能同步闪烁的故障同样归入这一类别,以避免后方驾驶人误判信号。
远光灯与近光灯方面,草案新增对与近光灯独立调节的灯具进行光束偏移检查;汽车及四轮载货机动车近光灯明暗分界线偏差,也由一般提示提升为重要缺陷。雾灯检查范围从加装灯具扩大到制造商原厂设计的前雾灯,数量或位置错误、灯具松动、破裂、不亮、两侧光色不一致、无法独立控制或透镜、反射镜破裂等,均列为重要缺陷。
制动灯要求同样趋严:对称灯组须颜色同步,制动灯亮度必须明显高于后位灯,以便车辆减速时形成清晰警示。对四轮载客机动车,草案调整了前照灯和近光灯的检验方式,因肉眼无法准确判断发光强度与面积,新规范改为考察能否看见反光物体反射的光线,为登检提供更明确的依据。
草案给出的预期效果是双重的:登检中心获得统一的评估法律依据,车主也可在送检前主动检查、保养车辆照明系统,节省往返时间和费用。目前该草案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公布生效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