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并收回胡志明市铁路走廊被侵占的土地

审查并收回胡志明市铁路走廊被侵占的土地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的指示,农业与环境厅负责主持、指导并与有铁路经过的坊、乡人民委员会配合,审查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颁发工作。

颁发证书必须符合权限,不得在铁路工程保护范围和安全交通走廊内颁发,并符合铁路法和土地法的规定。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各地人民委员会加强铁路安全交通走廊的管理。各地必须紧急审查、统计被侵占土地面积,建立管理档案,更新土地数据库,并按规定制定收回被侵占面积和工程的计划。

关于处理一些地方私自开辟穿越铁路通道的问题,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宜安坊人民委员会完善手续并实施修建集散道路项目,以消除在Km1707+175处的私自开辟通道,并于2026年完成。

新东协坊人民委员会被责成加快实施临时通道方案,并在Km1705+500处组织封闭私自开辟通道。在问题未彻底解决期间,地方必须在该位置维持充分的铁路交通安全保障措施。

对于Km1704+722处的专用平交道,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要求新东协投资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紧急提供建设厅要求的完整档案和文件,作为汇总和参谋的基础。

胡志明市建设厅负责主持,与相关机构配合审查档案,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参谋,报告建设部审议批准在该位置改造和升级平交道的主导方向。

在项目未完成期间,企业必须充分履行专用平交道管理使用单位的责任,与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单位及相关机构配合确保交通安全。

同时,安排资金用于按规定管理、维护和组织平交道防护。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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